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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明月歌》30-40(第23/26页)
代子弟坚守海防,未曾想到这一脉,竟人口凋零至此。
“霍氏自家子弟,尚且折损至此,足见宁州海盗之凶残可怖。”
常六爷抚须:“但老话也道,大风大浪出大鱼。那些海盗冒着性命,也要在海上捞金,啧,那是真的捞金。随便劫掠一艘商船,都够他们好吃好喝大半年,那‘海霸王’陈亮据说过得像皇帝一样潇洒,皇帝有后宫妃嫔三千,他有九十九房小妾……咳,扯远了,终归宁州和燕州两军,皆不看身份背景,只论军功行赏。你杀的敌寇越多,官也就升得越快。”
谢无陵的眼睛亮了:“当真?”
“我骗你作甚?四月里他们宁州兵耗损得厉害,不还跑到周围州府发告示征兵,凡是愿意去宁州当兵的壮丁,家中一律免赋税三年,另给二十两家用。若是战死,再给二十两安家费。”
大家都知宁州当兵,去十回三,那安家费从二十两一直涨到了八十两,才有人愿意去——
实在是活不下去的人家,才会想着去海边搏一搏,挣个活路。
这金陵城里但凡能混一口饭吃的,谁也不愿去那种地方送死,万一死在了海里,连个全尸都捞不着,何苦来哉?
常六爷看向谢无陵,神情分外严肃:“阿陵,你若安心留在金陵城,自是潇洒快活一辈子。倘若你去宁州投军……”
他冷冷哼笑一声:“没准明年清明,老子就得给你烧纸钱了。”
“六爷,哪有您这样咒人的。t?”谢无陵一脸委屈地叫起来。
常六爷睃他一眼:“是我咒你么?是你小子放着安逸日子不过,上赶着去找死!”
谢无陵眸光微闪,抿唇不语。
常六爷见他不说话,更气了:“为了个女人,命也不要了?从前我怎么就没瞧出来,你就这么点出息呢!”
谢无陵默了两息,仰头,朝六爷轻笑一下:“六爷,那不是寻常女人,她是我拜过天地的媳妇儿。”
“这世上女人多得是,你就非她不可了?上次我也瞧见她了,漂亮是漂亮,但也不是顶顶绝色。只要你点头,老子定给你找一个比她更漂亮的。”
“是,我第一回见她,是瞧中她的脸了。但后来……”
谢无陵眉眼低下,过去两月与沈玉娇相处的点点滴滴从脑海一一闪过,他嘴角也不禁翘起,嗓音放缓:“娇娇不一样的。”
世上女子万千,可只有一个沈玉娇。
“我长这么大,也就遇到六爷后,靠着您的提拔,得了些体面,叫旁人不敢轻易小瞧我。但我知道,他们也是畏惧我这双拳头,畏惧六爷您的威势,背地里照样看不起我。”
“我出身不好,打小就被人骂贱种、杂种、婊子养的……可娇娇她,她那样的出身,那样有学识、懂礼数,她从未看不起我。”
谢无陵眼底渐渐蕴起光芒:“她教我识字,教我习礼,还告诉我,谢无陵的陵,从阜从夌,是没有我无法翻越的高山之意。她还说,须知少时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她信我能出人头地,信我能飞黄腾达……”
她还真心想嫁给他,想与他一生相守,白头到老。
这样好的女子,他如何能忘她、负她。
“在她之前,我真没想过要活出个人样。”
谢无陵看向常六爷:“我脑子都是糊涂的,每天只浑浑噩噩混着,想着有饭吃有窝睡就成。等攒够钱,再找个漂亮媳妇生一窝崽子,这辈子也就圆满了。可遇到她之后,我就觉得不够。我得往上爬,得多挣钱,努力出息,才能配得上她……”
是啊,得配得上她。
她那样好,如天上月,和那小白脸站一块儿,俩人都跟画里神仙似的,连头发丝儿都发着光。
自己个泥腿子,靠近她,都怕沾了她一脚泥。
“六爷,今日多谢您给我指了条明路,小子这就回家收拾行李!”
谢无陵跪在地上,朝常六爷“砰砰砰”磕了三个头:“这几年多些您对小子的照顾,您的恩德,若来日有机会,我再来报!”
这三个头嗑得又重又响,仿若直磕进常六爷心头。
待看着那小子从地上爬起,深作一揖,便转身离开,到底是没忍住:“谢无陵!”
“六爷,您别再劝了……”
“我也没那劲儿劝你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常六爷没好气道:“你站着,老子去拿样东西。”
谢无陵一愣,而后嬉皮笑脸:“您要给盘缠的话,那小子也不会跟您客气的……”
“哼,你这貔貅,当我不知那裴郎君给你送了多少筐礼?还来抠我这点。”
常六爷下了榻,行至内室寻了好一会儿,才折返回来。
“这个你拿着。”
看着常六爷递来的一截白里发黄的小指骨,谢无陵拧起眉,有些嫌弃:“这…这谁的?”
常六爷道:“宁州军射声校尉樊宇平的。”
谢无陵:“嚯?”
“十五年前,我算是救了他半条命,这小指骨我留着当纪念了。”
常六爷慢悠悠道:“你拿去吧,给了他,就说你是我儿子,看在过往的情分上……”
“他能给我升官?”谢无陵挑眉。
“又发梦呢?”常六爷白他:“他能给你多发几套弩机,免得你打敌寇时,手里没家伙事儿!”
“噢……”
谢无陵讪讪摸了摸鼻子,接过那根小指骨,朝常六爷一拜:“多谢六爷。”
常六爷走到这壮硕的年轻后生面前,仰起脸深深看了许久,最后抬手拍了拍他的肩:“好小子,活着回来。”
谢无陵一怔,而后露出一口白牙,笑了:“会的,您也保重。”
【40】
【40】/晋江文学城首发
从金陵回洛阳, 一路车马西行,沿途景色大都寒秋凋敝、满目萧瑟。
洪水虽已停歇,然被洪水冲毁的堤坝房屋、良田城池, 却再也回不到原样。更别提那些背井离乡的百姓, 不少人都死在逃亡路上,再无法回到故土, 阖家团圆。
途径亳州时,沈玉娇让裴瑕改换车道,依着记忆里的路线, 寻到了马翠兰的坟墓——
说是坟墓, 实则就是个光秃秃的小土包, 上面插着根树枝,树枝上捆着个布条。
布条原本是有字的, 沾了地上的血, 写了“陶马氏翠兰之墓”。
但风吹雨打, 字早已不见, 连着布条也变得破旧褪色。
“我当时也饿得没多少力气, 将她拖出那间草屋,便直接点火,将她火化了。”
沈玉娇站在那简陋的小土包面前, 忆起那日的场景,眸光有几分飘忽:“那火烧了很久很久, 平安就在我怀里一直哭,他太饿了, 我寻不到东西喂他, 只得咬破手指拿血喂。”
后来也不知是她失血过多产生幻觉,还是真的饿极了, 她觉得那本来很难闻的火化味道,忽然变得很香。
“从前读史,看到上面写‘大饥,人相食’,还觉夸张。”沈玉娇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原来是真的,饿极了,连人都吃得。”
她差一点,就想冲进火里,掰下一块肉吃。
好在老天降下一场雨,把她淋清醒了。
不然若真的失了心智,吃了翠兰的肉,她怕余生都无法再直视自己的良心。
“其实没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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