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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酒杯砰地一声砸到了他面前,差点就砸到他头上。他慌忙后退,惊惶道:“谁!是谁!”

    “我。”

    冷沉的一个字至二楼响起。所有人循声望去。

    二楼,白衣少年面笼寒霜,睨视黄衣看官,“程雾与楚昭天一死一残的下场,与红袖有何干系?是他们自己喜欢上她,因果皆由他们自己承受,岂能怪罪到红袖身上。”

    黄衣看客大声道:“可若没遇见红袖,他们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叶云川:“他们不喜欢红袖,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他们落得如此下场的根源,在他们自己身上。”

    “红颜祸水论,只不过是男人将自己的错误归到女子身上,让女子背锅而已。”

    “她没有任何错,秀……红袖没有任何错。”

    听完叶云川的话,有女看官出言道:“公子所言极是,明明是两位男主人公自己的错误,非要强行怪罪到女主人公身上!何其卑劣!何其龌龊!何其可恶!”

    其他女看官也纷纷附和,“就是!什么红颜祸水,关我们女人什么事!凭什么让我们背黑锅!”

    黄衣看官满面通红,仍要据理力争,“你、你们!强词夺理!明明就是那贱女人的错!”

    “嗖!”一个酒杯飞到黄衣看官额前,即将砸到他额头上时停下来,哐当碎落在地。

    叶云川:“滚出去。”

    险些被砸到的黄衣看客后怕地捂住脑袋,几乎是下意识要落荒而逃,但自尊让他挪不动双脚,“你让我滚我就滚?你讲不讲道理,你谁啊你,这里又不是你的酒楼!”

    叶云川对小二道:“把你们掌柜叫过来。”

    “哎!这就去!”

    鸿运楼掌柜马不停蹄赶过来,恭恭敬敬对叶云川作揖,“叶公子,您有何吩咐?”

    叶云川:“掌柜,这间酒楼我买了。”

    叶公子他可得罪不起,于是掌柜不假思索,“好的,叶公子。”

    第90章

    掌柜甚至没有犹豫, 直接把酒楼卖给了叶云川,黄衣看官目瞪口呆。

    叶云川冷声对黄衣看官道:“还不滚?”

    黄衣看官气得头顶冒烟,最后只能狼狈离开。

    堂下有人小声议论起来。

    “叶公子?不会是叶家那位小公子吧?”

    “江湖小叶郎?是他?”

    “白衣高马尾, 应该就是小叶郎!”

    堂下有女子偷偷瞄叶云川,“小叶郎果真是真君子,与其他臭男人都不同!”

    彼时, 沈家,杨氏抱着暖手炉, 忧心忡忡。她没想到,卫风也喜欢秀秀。

    她闺女是什么条件, 她这个当娘的又不是不清楚。秀秀要家世没家世, 要相貌没相貌,要才华也没才华,也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姑娘。

    谢扶光这样处处都出挑的能人喜欢她, 卫风这样处处出挑的能人也喜欢她,这真真是有些不寻常。

    而且, 杨氏还怀疑, 司马烨与司马朗也对她闺女有意思。若她的怀疑属实, 那她闺女就太过不寻常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她又想到魏朝清待秀秀极好,还有叶应天, 也待秀秀极好, 好到愿意认她作义女。

    这些身份高贵,平民百姓遥不可及的男人,为何都对秀秀如此另眼相待?

    倏而, 她面前闪现出沈有财的身影。有财原来也是不待见秀秀的。但如今有财把秀秀当作命根子, 比儿子看得还重,比他自己看得还重。

    疑云渐深, 从前不曾细想的事在脑海里逐渐理出头绪,她骇然起来。秀秀她,莫非是被什么鬼魅精怪附了身?

    她宛若被雷劈中,劈得她双目发昏,暖手炉哐当摔落在地。她疾步去往内院。

    内院里,沈秀拿着木剑,在与谢扶光过招。杨氏一进院门,谢扶光便发现了她。沈秀侧过身,“娘?有事吗?”

    杨氏只站在门边,甚至不敢上前,不敢靠近沈秀,她仔仔细细端详沈秀。

    “娘?”沈秀走过去。杨氏后退,退得太急,脚晃了一下。

    沈秀及时扶住她,“娘,没事吧?”

    感受到沈秀手掌心的温热,杨氏心头颤了颤,被雷劈得发昏的头脑清明了几分,“秀秀……”

    “娘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触及沈秀眼里的关心与担忧,杨氏喉咙动了几下。这分明就是她的女儿!

    她真是糊涂了,若秀秀真被鬼魅精怪附了身,为何之前屡次都能被人成功掳走,鬼魅精怪还对付不了人么?她若真被鬼魅精怪附了身,就不会多次被人掳走了。

    什么鬼魅精怪附身,定是她想多了。至于这些男人为何待秀秀这么好,她寻思,这世间之事谁都说不准,也不一定普通人就得不到能干人的青睐。

    待她想明白,她的气息通畅下来,“没有哪里不舒服,莫担心。我来是想问你,晚上想不想吃脆炸豆腐?”

    “想。”沈秀应道。家里磨的豆腐比别家豆腐香,做的脆炸豆腐也更好吃。原主和她口味相同,都挺喜欢吃。

    “哼!”房间里,魏长生直哼哼,撅起的小嘴都快能挂上一瓶油壶。

    魏朝清:“你哼什么?”

    魏长生脸颊鼓成包子,“卫风哥哥都那么老了!他那么老,还想娶姐姐!”

    魏朝清神情凝住。半晌,他道:“他才十九,并不老。”

    “他比姐姐大四岁呢!好老的!对姐姐来说,他是老头子了!”魏长生说着,又想起谢扶光,谢扶光十七岁,也比姐姐大,也是老头子,通通都是老头子!

    “长生,去练字。”

    “可是我今天已经练完了呀。”

    “再去练几遍。”

    魏长生偏偏圆脑袋,发现魏朝清面色有些不好。他茫然地挠挠头,舅舅怎么啦?舅舅好像在生气,在生他的气。以前舅舅生他的气的时候,也会罚他练字。

    “舅舅,你怎么啦?”

    “快去。”魏朝清口吻严肃。

    “喔。”魏长生瘪瘪嘴,老老实实去练字了。

    魏朝清握着毛笔,迟迟不下笔。谢扶光与卫风,都比他年轻。对于沈秀而言,他是否已是一个老头子?

    他曾问过沈秀,是否嫌他太老。她说:“夫子才将将二十八岁,年轻着呢,一点也不老。”

    她说他不老。可无论男女,人到底是更喜欢更年轻些的。这是人之常情。她或许只是说的客套话。

    幼时家贫,他从不自卑,被别人轻视,瞧不起,他从不自卑,魏朝清活了这二十八年,从未自卑过。而如今,他却因自己的年岁,自卑起来。

    君生我已老。若他能晚生十岁,若他能晚生十岁。

    思及此处,一丝叹息从他胸腔里溢出来。

    他起身去往厨房。

    甜食能消除疲劳,快速补充体力,沈秀练功练累了的间歇,最好食些甜食。他去厨房炸了酥蜜寒具,端去内院。

    谢扶光站在沈秀身侧,指导她练功。望着谢扶光,魏朝清驻足。

    薄淡的天光洒在谢扶光乌黑浓密的长卷发上,绸缎一样漂亮的发丝,如绿叶一般簇拥着他秾丽精致的脸,如同簇拥着红色曼陀罗,盛放到极致,美丽到极致。

    恐怕没有女子能抵抗这样的美貌。不仅貌美,且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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