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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综英美]如何在被时间旅行坑害后反客为主》280-290(第5/14页)
红,想要接着说,但是目光流转中瞥见了那个隆戈黎星人的脸,那张记忆中本来熟悉的脸,一双眼眸如今看来和她身后那三条龙冷酷非人的竖瞳竞奇妙地重合在一起,她也成了那些冷血动物中的一份子。
范承候打了个寒颤,可对方那阴森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像是落了一层轻薄的蜘蛛侠,什么扫也扫不下去,她的嘴角勾起,却怎么看起来都不像是笑,别有深意地看着他。
他说不好那种表情,那让他觉得自己不像是会被她一枪打死的兔子,更像是接下来会自己一头撞死让她捡便宜的傻兔子。
可怕。
他将刚刚拿到手的黄纸又捏紧了些,心中的忐忑才降下去些。
他张张口,想要说什么,但是在声音发出之前,那位隆戈黎星人一挥手,身体溃散瓦解,像是像素游戏里面被子弹打中的敌人,爆出了一团诡谲艳丽的烟花。
这次世界不再是之前那般缓慢褪色,白光一闪,众人发现他们已经重新回到了那颗荒芜的星球。
除了范承候。
“他人呢?”
“回他的母舰了。”Red慢悠悠地朝着不远处的塔迪斯走去:“他的身体又不在这里。”
他们只是精神被困住了。
直到塔迪斯重新飞回哥谭,格雷格才有点恍惚,他觉得整个事情好像有点——虎头蛇尾,虽然他红姐是扯了个时间领主的大旗,但是为什么之前都不扯大旗来着?
他若有所思地跟着其他人下了飞船,看着里面那两位要关塔迪斯大门:“你们接下来去哪儿啊?”
“暂时没想法。”Red一耸肩,倚在门边,看向自己的搭档:“在哥谭修整几天?”
“我当然不会反对。”
格雷格发出欢呼,达米安不耐烦道:“再不走你就自己回去吧。”
“别啊!”格雷格哀嚎,在哥谭无论是白天夜晚,谁敢自己孤身走暗巷啊,他连忙快步走过去,还不忘跟塔迪斯那边打招呼:
“说好了你们先不走啊,我明天再来找你啊,提姆。”
第284章 最佳搭档(1)加里弗雷星也会生产泰……
提姆坐起身,他本来躺在床上,用思维在灰白色的天花板勾勒出行行代码,奈何在传说中的记忆宫殿中书写代码就如同写在玻璃上一样的短暂脆弱,且随时有可能变得面目全非。
塔迪斯里如此安静,他的视线延伸处恰好对上房间里唯一的一扇小窗,黑暗如丝绸般包裹着塔迪斯,柔顺隔音。
安宁得近乎让他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停靠在哥谭的一角。
如果他不在塔迪斯上,这个时间他应该停靠在哥谭夜色下的滴水兽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城市,在正义女神指引之下飞翔。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三分钟后,他才觉得奇怪。
为什么他会这么想?
他已然告别了哥谭义警的过去,踏上了时空之旅的道路,为何还要考虑这点?
他将此归咎于旧日训练带来的习惯,可这个想法依旧让他的心脏鼓动的频率变快,没忍住,他一跃而起,出了门。
提姆花了些功夫才找到了Red,他不得不说,塔迪斯里的房间实在太多。
门一开,里面的暖风扑面而来,裹挟着轻盈飘摇的酒味,让提姆不自觉地侧头躲过。
“怎么了?”Red的声音被房间中的温暖烘烤过,像是微微融化的棉花糖,拖出绵长的尾音:“我以为现在是地球人的睡觉时间。”
“我还以为你已经学会不对地球人一概而论了。”提姆在沙发的另一侧坐下,沙发旁边小小的绿植倔强地在这个违背地球物理的认知范围的飞船上
伸展,他捏住一片绿叶,无意识地反复拨弄。
“说的也对,你们是蝙蝠。”
他可不是蝙蝠,而是知更鸟。不过指出这点毫无意义,提姆决定不去计较。
巨大的电视屏幕占去房间整面墙壁,上面播放着的是某个庞大家族百十代的爱恨纠葛。
这种电视剧的好处之一便是无论你是从哪一集看,似乎都不影响你的进度,因为它们会无限闪现回忆他们少有的,短暂绚烂的高光时刻,完美地复刻人类会被短短一个夏天困住几十年的痛苦爱情观。
当这集的演员表出现在屏幕上,Red呼出一口长气,关闭了电视屏幕:“嗯?你还醒着?”
“当然。”
“真奇怪,你平时看一会儿就会睡着……”
提姆狐疑地挑起眉,他记得这电视剧他已经看到第五十六季了:“我?有吗?”
红酒杯底撞上硬木茶几,声音清脆。显然红酒杯的主人刚才被问住走了神:“可能我记错了电视剧。”
房间陷入寂静,Red拨弄扶手椅上面的按钮好一会儿,最终却放弃了播放下一集的打算。
他们之前的氛围有这么尴尬吗?提姆借着漆黑屏幕反光打量自己,满意于他的表情看起来并不局促,依旧是那个成竹在胸的侦探。
“提姆?”
提姆稍微挺直自己的背脊,让自己的坐姿看上去随性却挺拔,足以获得阿尔弗雷德称赞,才嗯了一声,示意自己在听。
Red沉吟道:“你觉得我们算是好搭档吗?”
真奇怪。如果是康纳或者斯蒂芬妮问这个问题的话,他会平静以待,怀疑对方今天是不是又看了什么怪东西,或者是听了什么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思考这个问题本身。
他向前探出身,这样才能看到整个人陷在扶手椅里的Red:“你觉得什么才叫好搭档?”
“别用问题来回答问题,提姆德雷克,地球人管这个叫回避。”Red表情带着外星人对地球人学术研究时候特有的认真,“不过我问你这个问题,是提醒你作为一个好搭档,也许你应该去厨房给咱们两个准备点夜宵。”
就算是时间领主也需要吃东西。
这个认知蹿进提姆的大脑,他起身,伸展自己久坐后的身体,轻松道:“好吧,我去跑一趟。”
今天提姆居然没有调侃她的种族名字——例如,你可真是没愧对你名字里面的领主这个词——让她的心中升腾起一丝古怪,针线般尖锐而迅速地在她的心头一划,尾部拖过的线带着不适。
古怪。
准备夜宵这个活儿不在红罗宾的擅长工作表里面,在他的记忆里面,他对于此工作唯一能做出的贡献,是帮阿福将做好的东西从厨房端到餐桌上。
就这样,已经足够换来阿福一句‘做得好,提摩西少爷’的评价了。
以至于当他站在厨房与那些陌生的家电们面面相觑的时候,他开始反省他们是不是有点太过依赖阿福了。
厨房井井有条,每一样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各司其职,恍若叠搭好的游戏方块,提姆觉得若自己随意抽动可能向自己塌下来的将会是不能承受之重。
他明智地决定去翻翻冰箱,看看有没有零食。
没有,塔迪斯的冰箱里面只有些牛奶之类的饮料,剩下的食物就是厨房储物柜里面的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全部都按照类别放好。
提姆不死心地一扇扇打开柜门,又找到了一些干净整齐的瓷器餐具,分门别类的厨房清洁工具。
……他们的生活有这么自律吗?连速成预制品都没有吗?
听起来不太像自己。
倒不如说就算找到了些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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