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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草手链。

    完美符合年轻女孩对当下时尚潮流的追捧。

    因为这些礼物是尚姗婷选的。

    原来两个人很早便在她这儿露出了马脚,但余笙以前没有留意到这些琐碎的细节,关于她父亲早已打算脱离这个家庭的细节。

    余笙庆幸当时卖掉了所有东西,如果现在她手上带着一条同款的白贝母手链,她很难不保证当场把昨天的晚饭一起呕吐出来。

    在饭桌上,余正嵘对余笙嘘寒问暖,仿佛家里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或者说假装他和陈婉清的争执并不会影响到父女二人的关系。

    什么样的父亲会带出轨对象来和原配的女儿吃饭。

    余笙用筷子狠狠地戳在东星斑

    白嫩光滑的鱼肉表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回话。

    “听说你身体原因休学回来放段时间假?”

    余笙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余正嵘点头:“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沪市一趟?有几套房子要过户,需要你当面签字。”

    余笙停止折磨鱼肉,瞥了尚姗婷一眼,对方努力在控制,但脸色还是肉眼可见地变差。

    她重新举起筷子,插在鱼鳃里,把东星斑的鱼头戳了下来,浅浅地笑了下。

    “好啊。”

    第48章 第 48 章 她养的那条狗是我

    这周六上午, 两个人按照原计划把家里翻了个遍,但还是没找到余笙的兔子。五一还以为在玩游戏,跟在她后面打圈。

    检查完最后一个角落, 余笙转过头, 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

    那只兔子是JellyCat中的热门款式。

    “我们可以重新再去买一个。”周衍知道这不是好提议。

    哲学上有个经典悖论, 叫忒修斯之船。如果船上的木头逐渐被替换,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

    虽然余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个外观和材料完全一模一样的兔子,但那只兔子不会是阿贝贝。

    果然不出意料地,她拒绝了这个提议:“不要。”

    余笙想了想,又说:“我第二喜欢的阿贝贝在伦敦。我可以先用第三喜欢的。”

    “你所有的玩具我都带回来了。”周衍非常确信他没有落下任何一个。

    “当然没有, 因为第二喜欢的喷火龙被我锁在了柜子里。”

    “为什么要锁在柜子里?”

    在伦敦光收拾就花了他大半个小时。她的玩具被一股脑凌乱地堆在床上,再多一个也不会影响那座小山的大小。

    “因为它叫Smaug,史矛德就是要被锁在孤山里。”

    周衍沉默下来,这是经典系列电影《霍比特人》里的剧情。过一会儿,他又问:“那你第三喜欢的是哪一个?”

    余笙坚定地回答:“剩下所有都是第三喜欢的。”

    “……”

    周衍决定结束这个话题,他着实跟不上余笙天马行空的脑回路:“你下午还要出门吗?”

    余笙点头:“要。我和方菡要一起去上课。”

    *

    在咖啡教室的下午,方菡向余笙吐槽了中茂广场某个奢侈品新来的SA。

    “以前那个?离职了啊。那个宝贝SA如果不离职, 我怎么可能会换?!”

    “我在他们店里今年已经消费了两百个。我的天, 现在才几月?结果陪朋友去店里的时候那个新来的SA连瓶矿泉水都舍不得送。”

    …

    余笙听了这位miumiu女孩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下午她人生中到目前为止遭遇的最大滑铁卢。

    余笙用最土味但是最合心意的方式安慰她:“那我们换家店换个SA买。”

    方菡化悲痛为力量,握住余笙的手:“你说的对,我准备下次飞沪市买, 我有个小姐妹说给我介绍个人美心善的新SA。对了,笙笙,你不是沪市人吗?我们可以一起去。”

    “我是,但是我很久没有回去过了。”

    那座城市早已变成名义上的家乡,这几年她回去的次数可能还没有方菡去玩的多。

    课程结束后, 方菡照例想让自家司机捎余笙一截。被余笙拒绝了。

    她没想到前脚和方菡说了再见,后脚就能碰见不想见的人。

    王一松自从电话被拉黑以后,联系不上余笙,但从另外一个兄弟的女友口中意外得知方菡和余笙走得近,朋友圈里经常晒二人出去打卡的合照。

    兜兜转转一圈,他找到这儿。

    “余笙。”王一松叫住她。

    *

    最近王一松在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到了争遗产最关键的节骨眼上,王父公司名下的工程陆陆续续爆雷,起初还以为是小水花,翻不起大浪,赔点儿款就过去了,后来越来越不对劲,交付日期过了十多年的项目都被挖出来。

    王一松托了几层关系才给周衍递上话信,没想到对方居然应下邀约。那天在会所他本应该打听清楚,但周衍一上来只说一句话:“我敬王少一杯。”

    周衍喝一杯,他要喝十杯。

    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急剧升高,远超过肝脏的代谢能力,于是多余的酒精被运送到心脏和大脑。王一松玩得最野的时候,都没喝过这么多酒。

    他神志不清起来,以为还在伦敦,搂着旁边的软玉,手开始不老实。

    视野里最后一幕,包厢门口站了女孩,然后周衍猛地起身要追出去。

    王一松残留的意识里想起他今天的目的,拉住周衍的衣服,说:“你知道余笙在伦敦包养过一个男的吗?”

    “你可以随便找个我们这在伦敦留学的人问,大家都知道,她当时养了条狗。”

    周衍的眼神淬了冰,慢条斯理地褪下被碰过的夹克,留下一句让王一松万劫不复的话:“你说得对,但她养的那条狗是我。”

    然后周衍追出门去。

    王一松的酒意吓醒一半。

    他开始呕吐,不停地呕吐。

    等看到呕吐物中的暗红色,周围人才反应过来他不仅仅是简单的醉酒,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王一松一辈子没想过自己有这一天,在风花雪月的会所门口被救护车拉走。

    急诊病例上写着酒精中毒加胃穿孔,王一松在手术台上失去了四分之一的胃组织。他还躺在病床上输液的时候,接到王母的电话,那头哭天撼地地告诉他,王父因公司偷.税漏.税被带走了。

    输液袋里冰凉的药液一滴一滴进入他的身体,点水成冰。

    王一松认知到,他弄错了方向。

    宋成致的那句话远比他想的还深奥。他以为余笙是回国才攀上的高枝,所以他才敢在周衍面前说那种诋毁的话。他不信对方能容得下那颗沙子。

    万万没想到。

    伦敦那么大个城市,那么多留学的二代少爷,大家开着超跑在街上炸街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知道周衍来过伦敦。

    他悄无声息地来,又悄无声息地走,像江户时代匿于暗夜之中的忍者,轻易被人忽略。

    如今那个忍者从黑暗里走出来,致命的刀抵在王一松的脖子上。

    *

    余笙上下打量两眼站在她面前的人。

    王一松还是满身潮牌,但之前身上那股风流潇洒劲儿消磨殆尽,下巴的青茬没刮干净,面容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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