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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综英美]金鱼的日记》100-110(第9/17页)
个美女却没有一个人能把手放在他身上,这是一种防备姿态,极度警惕的防备姿态。你不觉得奇怪吗?这种随时随地警惕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别人口中花天酒地、荒唐人间的花花公子。”
说着说着,斯潘塞自己忍不住笑了笑,摇头叹息:“算了,我还没进BAU呢,这种随时随地侧写别人的习惯就养成了,真不是一件好事。”
就在我们交谈的时候,吉尔和何瑞修终于从哥谭市的警局回来了,然后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警方会在官方媒体上广告凶手的相貌,并呼吁市民进行举报,同时会尽力协助迈阿密警方抓捕凶手。”
“说来说去,就是不想出力。”我忍不住吐槽:“真心合作的话,趁着那混蛋没来多久,赶快排除警力全程搜捕,我不相信会找不到。”
吉尔苦笑:“诺曼,你的要求别太高。能争取到现在这种支持,已经是GCPD的局长最大的协助了。”
“局长?”我皱着眉头:“怎么听上去这位局长似乎完全没有什么权利的样子?”
何瑞修接过话题,说:“哥谭警局的情势似乎很复杂,即使是戈登局长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好像并没有完全控制警局警力的权利。”
何瑞修的话语很委婉,这些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局长虽然不是傀儡,但是却差不多了。
所以能给出的帮助有限。
但是戈登局长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至少我们现在是获得了‘官方支持’,在哥谭进行任何行动,都是被允许的。虽然这种允许在哥谭似乎没什么作用,可是在哥谭外却很有用。无论是何瑞修或者是吉尔,这时候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调用身后的资源了。
然后剩下的问题就重新回到了远点。
该如何在没有警力的帮助下,找到凶手。
我和斯潘塞拿出了伊森留下的字条。
吉尔听了我们的叙述后,点头说:“现在这种方法,的确值得一试,若是运气好,说不定真的能够很快就抓到那个混蛋。”
不过这些都是明天的事情,今天大家忙了一天,吃过晚餐后,都早早睡了。
希望伊森给的这些消息贩子,真的都是消息灵通之辈,能够帮助我们将罪犯绳之以法。
第106章 哥谭追凶案(一)
红发男子看着眼前俊朗的医生, 心中有一股无法驱逐的寒冷之意,是愤恨,也是畏惧。但是如今的他, 似乎别无选择。
医生身材高大, 面容沉静,气质偏于冷漠, 即使姣好的面容稍微驱散了一点那股高高在上的漠然之气,却依旧让人觉得难以亲近。
红发男子半晌之后, 才开口低声说道:“真的要这样做吗?我付的钱可不少。”
医生没有立刻回答, 屈尊降贵的扫视了红发男子几眼,才似乎是施舍一般的解释:“你应该庆幸的是, 自己付出那么一点钱,却得到了重生的机会。被警方盯上并登上了通缉令,却依旧抱着可笑的幻想, 你以为除了哥谭,美国其他地方还有你的容身之处?”
这事情红发男子当然很清楚, 亡命天涯也不是他想过的日子, 他只是不甘心而已。权衡再三, 看着眼前的医生,红发男子心中很清楚,自己虽然是个娴熟的猎人, 却完全不是眼前之人的对手, 一时之间有些泄气。
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那有劳了。”
医生从旁边的手术盘中取出一管试剂和刚拆封的针筒, 边抽取药液边嗤笑一声, 声线磁性却充满了一种傲慢:“如果不是因为你那几分令人欣赏的天赋和胆识, 我根本不会联系你。幸运的小子,闭上眼迎接新生吧。”
最后红发男子在麻醉针的效用下, 神志渐渐迷糊,留在脑海之中最后的一幕,就是头顶上明晃晃的无影灯。
新生吗?
失去过去的所有换取自由。
似乎,似乎的确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只是,有些惋惜自己的工作。
他其实挺喜欢自己的那份工作的。
普普通通的每天上班,安安静静的每天下班,偶尔出去找个人陪陪自己,然后在彼此关系恶化之前赶紧分开,挑选、发现、挖掘并分享那些生活中不被他人注意到的美好,远离那些令人抓狂又恶心的虚伪社交,就这么平安祥和的活的长长久久。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坚持贯彻的生活理念。
为什么?
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他,为什么不允许他过平静又幸福的生活呢?
抱着对未来的期待和对身后像苍蝇一样叮着他那些警察的极度厌恶,红发男子放任自己陷入沉睡。
医生瞟了红发男子一眼,就确认麻醉起效了,然后拿起了手术刀,戴上了挂在耳间的口罩。
手,毫无抖动。
刀,精准无比。
落在红发男子的脸皮之上。
“真是一张很有特色的面孔。”一句低不可闻的叹谓之语消失在唇齿之间。
医生那裸露在外的眼睛之中,渐渐兴奋之色再也压抑不住,一股与手术开始前淡漠截然相反的气息出现在他的身上。
在冰山餐厅吃了两个多小时的午餐,布鲁斯·韦恩十分绅士的送走了最后一位女友。看着漂亮姑娘为他送的项链兴高采烈,心中无奈摇摇头。
他和这些姑娘并没有实质上的关系,实际上他不信任她们,所以也不会让她们靠近。渐渐的,姑娘圈子里都知道他挑剔又豪爽,想蹭名气赚外快的美女越来越多,他也就不缺左拥右抱的高质量美女了。当然其中麻烦的也有,但如果没有这种麻烦的,他才是真的麻烦了。
虽然心中思绪万千,但是面上布鲁斯却依旧保持着那一副潇洒风流的富家子弟作态。
有时候,面具戴的太久,就不知道自己真实的样子是何种模样了。
为了给夜晚留出足够的空闲时间,他一般下午就会结束各种娱乐活动,当然今天也不例外。不过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他得在夜幕降临之前,先给自己找点什么乐子。
太早回家可不符合游戏人间花花公子的人设。
“啊,还是提不起劲,果然还是回家去泳池晒会儿太阳吧。虽然太阳快下山了。”做下决定后,他重新启动了红色跑车,一脚便将油门踩到了底。
还没开两分钟,手机便响了起来。
瞄了一眼,居然是‘弗洛斯’。
(注:伊森这个名字来自于希伯来语,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则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给自己取的代号,这里伊森的身份虽然就是罗宾,但是并没有实用罗宾这个称号。)
弗洛斯是布鲁斯另外一个身份下结识的小朋友,也是他现在的搭档。虽然,他并不喜欢在用蝙蝠侠身份行走时,带着这么个小家伙,但不得不承认,黑暗中孤独战斗时,有这么一个陪着自己说话、辅助自己战斗的人,的确让他的痛苦和压力减少了不少。
人终究是社会动物。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时候,弗洛斯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梦想是将来做一名警察,能够匡扶正义,守护民众。
因为刚搬来哥谭才堪堪一年,接触的最多的也就是学校里的学生,他还没真正接触到哥谭背后的腐朽肮脏,那闪亮的少年梦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海底珍贵的珍珠一般美丽。
令他也为之动容。
但是这不足以让蝙蝠侠为此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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