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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那一天,他策马行过街上,见到了卖身葬父的姑娘。

    那姑娘是那样柔弱,好像一只白兔子,瑟缩在街角,头上的白花是纸叠的,于风中颤巍巍发着抖一样,略显杂乱的发还有些发黄,像是被风雨侵扰过似的,有一种可怜的味道。

    她微微垂着头,秦骁从马上看,根本看不清她的脸,只是那无意间的一瞥,让他觉得对方可怜——好像一只白兔子啊!

    思绪被触动,他给了钱,没想要收下,可她哀哀切切地祈求,仿佛没了他的收留,她就活不下去,是真的很可怜的样子。

    秦骁收下了她,并没有想要收下当通房,可似乎所有人都误会了,连秦珍听了消息,还特意来看过,调侃他:“果然是长大了啊!”

    那挤眉弄眼的样子,好像某些纨绔子弟,让秦骁不忍直视,若不是亲姐姐,他恐怕就要打上去了,这都是什么样子。

    秦骁素来寡言,小时候是不敢说,面对垂泪郁郁的母亲和暴怒吼叫的父亲,他都觉得害怕,无法理解他们的情绪,也无法做出适应的反馈,长大了是不必说,身边有太多训练有素的下人,抬手低头,便各色齐备,根本不需要他多说什么。

    后来,是懒得说,尤其是面对秦珍,说什么她都能歪到另一头去,话又多又密,欺负他笨嘴拙舌无从应答,秦骁就偷个懒,索性不应答了,随她怎么想,也影响不了他。

    所以,面对秦珍的玩笑话,秦骁只默默给了她一个自己解读的眼神,就不再理会了。

    后来,那被带回来的白兔子总是出现在他的周围,不是不小心摔碎一个茶盏,就是不小心绊倒差点儿扑到他怀里,前者打扰秦骁安静,后者被秦骁闪避之后觉得麻烦,这般笨手笨脚,到底是怎么到他身边的?

    他已经忘了这只白兔子的与众不同,但其他人都记得,白兔子自己也记得,在几番“殷勤”没讨了好处之后,也不知道哪一天开始,白兔子就不再在秦骁面前出现了,这是知道自己笨就自动退位让贤了?

    不等秦骁为此松一口气,就发现父亲身边的新姨娘就是那只曾经可怜的白兔子,黑发已经不再枯黄,苍白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仿佛还有些可怜的,但却是楚楚可怜。

    她见了秦骁,露出惶然的样子来,主动避让的时候还不忘说一些有的没的,听得秦骁心烦,明明是她攀了高枝,怎么竟像是他负了她似的,莫名其妙。

    秦骁从来不是一个受委屈的人,他闹了,闹得有点儿大,也没留意这位新姨娘的心机,这一幕正好落在了父亲的眼中,父子两个大吵了一架。

    秦骁“厌女症”的名声不胫而走,随着这位新姨娘算计失误一尸两命而成为京中新闻。

    一时间,秦骁恶名昭昭。

    跟父亲身边的小妾拉拉扯扯,不清不楚,还害得对方一尸两命,不乏一些有心人士在编排那小妾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父亲的还是儿子的。

    本来正在商议的婚事也彻底没了踪影,秦骁不在意婚事,但他觉得憋屈,他错了吗?是他的错吗?

    不,他没错,错的是那些试图从他身上谋取好处而欺骗他的女人。

    那一年,团圆节,秦骁走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了灯墙上高高挂着的兔子灯,那是一只白兔子,因腹内烛火,显出几分暖融融来,看着就令人感觉温暖。

    胆小的黑兔子仰着头看去,有些向往,它是真的不想孤零零一个,冷冷清清,但它又不相信有什么人能陪伴它,给它这份温暖。

    夜凉如水,他像是要凝固在这水中,自顾自化作冰雕,却有人突然拽着了他,用疼痛唤醒了他,明亮的眼眸看不出柔弱之态,欢喜笑颜也看不出什么可怜,那大胆的样子更不像是弱者该有的模样,完全不能让人动恻隐之心,却还是让他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像是被一只活泼的白兔子踹了一脚,招呼它一起去玩儿……

    书房里,写着一行字的白纸在桌上,桃花糕模样的镇纸压着一角,窗外的风吹进来,让那纸页翻卷,哗啦,哗啦,上面的字迹秀丽端凝,似乎可以想到落笔人是怎样地沉思着写下这一行字,若有所缺,大概是其中的一个墨点,正压在一字上,若泪痕未干,洇润了字形。

    ——自诩情深,难负深情。

    “……小骗子。”

    黑兔子回来了,白兔子呢?啊,它不在了啊!

    那一年所见的一腔暖意,也如那团圆夜的烛火一样,不得长久……

    ————————

    以上,以上,秦骁视角番外!满足大家期望!

    晚安!

    第217章 第217章:四周目

    福胜寺。

    林木掩映之中的寺庙颇有几分清幽之感,远远看到那枝头的一角飞檐,便似已经想到了晨钟暮鼓,明月孤云,格外超凡脱俗。

    宋家的香火钱给得足,宋老爷又是一县之长,多少也算是个小土皇帝了,福胜寺没有不大开方便之门的道理,给了宋婉一座小院儿,好巧,就是三周目那个小院子,一模一样。

    领路的小沙弥倒是换了一个,略有几分清秀的小沙弥笑起来很有些腼腆,领着人进了院门,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了想才道:“女施主若是有什么不便的,可以跟寺监说。”

    好家伙,这种给领导派活儿的事儿,你们领导知道吗?

    宋婉听得颇有几分喜感,自己笑了笑,春巧拿出一个荷包来就要给他。

    小沙弥惊得慌了神儿,口中连声称着:“不敢,不敢!”连道别都来不及,一扭头就跑走了,活像是被老虎追似的。

    春巧的手还半举着,手中的荷包,那鲜艳的牡丹花朝上,像是有几分委屈无人赏识一样。

    看着小沙弥一溜烟儿不见了的背影,春巧收回手,把那荷包翻来覆去看了看,纳闷:“这也不是鸳鸯啊,怎么就这般避若蛇蝎?”

    正常来说,大户人家的赏钱都是伴着荷包给的,一来有个包装看着讲究,二来也是方便拿去,三来还有一层隐藏之意,如同现代公司里对各人的工资保密,也不让旁人知道谁得的赏钱多,谁得的赏钱少,减少直观攀比。

    日常出门,若春巧这样的贴身大丫鬟,随身都不是一个两个荷包,怎么也要考虑到迎来送往,多准备几个,里面放上数量不等的赏钱。

    为了方便做区分,荷包的样式,上面绣着的图样也是有区别的,若这牡丹的,便算是一等的荷包了,里头的赏钱是十个大子儿,也有十全十美之意。

    宋婉一笑:“他怕是误会荷包就是鸳鸯了。”

    只看那小沙弥耳根红透的样子,就知道对方是误会什么了,这也难免,戏本子里书生小姐定情,总是送个荷包什么的,听起来好像送荷包就一定要定情似的。

    “呸,哪个想这样好事儿!”

    春巧面上泛着红晕,啐了一口,这福胜寺的小沙弥是什么来路,都是贫家孩子,有的都无父无母,以后便是还俗又能有什么家底产业,凭空就想要娶大户人家的婢女,还是如春巧这样的,岂不是做梦?

    宋婉在一旁偷笑,她是知道春巧的,不算是个心气高,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但也讲究一个门当户对,若丫鬟配小厮,丫鬟配管事,都是她眼中的正经婚配,若是配了外人,就是后半辈子没了着落。

    也正是因她这般古板思想,每每待她嫁人之后,宋婉还把她带在身边,只不想以前丫鬟时候一天到晚都跟着,像是正常上班那样,朝九晚五罢了。

    “可不是么,想什么美事儿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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