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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司马修一脸莫名,似乎是觉得她傻模傻样的,宋婉的高兴褪去了几分,面上却还是开心的,笑着说:“好了,她同意了,我们一起走!”

    “——不过,怎么走?”

    宋婉看看春巧带着的那个小包袱,里面就装了一套宋婉的衣裳,这样就走,也太轻装简行了吧。

    “庄子上已经备好了东西,咱们先走,下一个城再跟人汇合。”

    司马修给宋婉说了说这巡边的具体安排,那就是他也不知道太具体的,皇子巡边已成惯例,但也不是没有遭遇过危险,尤其是那些热门皇子,没遇上几次刺杀,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备受宠爱。

    所以,巡边的制度也在进化,从最初都是明牌,到了现在几乎都在打暗牌,皇子哪天走,以什么样的身份出行,具体的行程路线是怎样的,目的地是哪座边关城市,都是保密的。

    当然,皇子出行,不可能真的就只有他自己走,随行伺候的人不必说,还有明的暗的护卫,同时也有些勋贵子弟和宗室子弟跟着,这些人一部分是为了混功勋,一部分就是想要投靠出行的那位皇子。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其他皇子布下的暗谍,也许会暗中搞破坏,或者干脆找准时机搞刺杀。

    有过一两次同行背叛之后,再有皇子巡边,如司马修这样想要跟着混功勋的,就不会再跟皇子一同出行了,或分批到一个目的地,或半路上汇合然后再分开行走之类的,主打的一个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就是让人捉摸不透。

    这样的好处就是推迟了磨合的矛盾,自己带什么人随行也可随意些,这也是为何司马修同意带上宋婉的原因。

    明白其中缘故之后,宋婉哀怨:“所以,你只是愿意让我等吗?其实那天就可以答应我的,故意要让我等吗?”

    啧,真是个坏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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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2章 第262章:四周目

    司马修实在是个细心人,他有了这个计划,就在庄子上安排好了一切物品,包括给宋婉准备的衣服等日常用品,当时宋婉说得好听,说是她可以扮做男装,假装是司马修的小厮,但司马修显然没那么大的心脏承受被人误解为断袖的异样眼光,给她准备的都是小裙子,方便行动的小裙子。

    连出行的马车也充分考虑到了速度和舒适度方面的配比,哦,对了,因为他预计宋婉要带丫鬟,连给春巧准备的东西都有了。

    细心到这个程度的男人,真的是——怪好哒!

    半个月后,风尘仆仆赶到一个中转城市的宋婉终于见到了珩王。

    珩王生得好看,属于那种皇室多年优良基因得到的优秀品种,什么风流倜傥之类的形容词,往他身上放没有任何的违和感,但大约是太过年轻,受到的挫折少,宋婉莫名觉得他有几分倨傲。

    随行来陪他一同巡边的勋贵子弟和宗室子弟基本上都是年轻人,偶有几个文官之子,搭好友的顺风车,如同宋婉一样过来蹭一趟巡边的便利,不管怎么说,跟着皇子出行,各方面条件都好得多。

    只看珩王那辆六马拉的如同小房子一样的马车就知道这条件有多好了。

    古来有天子驾六的说法,天子能乘坐六匹马拉的车,虽本朝把这个规格提升了一下,天子驾八,但事实上,考虑到大部分的道路条件,驾六真的可算是出行的最高级了。

    珩王区区一个皇子,就能直接驾六,这若不是天子特许,那也实在是过分僭越了。

    总不能因为是不在京中,所以就这么嚣张吧。

    此刻一众人,各色马车聚集在这里,马车上地方再大,坐了一路,总也要下来松散松散腿脚,宋婉若不是碍于女眷身份,怕给宋家和司马修丢人,也早就下来走动了,这会儿看着外头一众年轻人打招呼说话,真是难得见到这么多年龄正好的年轻人聚在一起。

    大家都知道巡边是为了战功,即便是混入人群之中的几个文官之子,也没做襕衫大袖的风流做派,袖口收紧,长裤精干,上衣下摆束上腰带,留下不规则的两角,有一种漫画风的利落。

    这算是本朝五服的标准样式了,最初宋婉看到,还是在秦骁身上,那时候还听他讲过,为何两侧衣裳下摆是长短有差,并不规则,原是为了纪念某一位武将,对方于危难之中救出皇帝,为皇帝断后不顾危险,皇帝伸手挽留他,抓着他的衣摆不放,紧急情况,他为了快速脱身去阻挡敌兵,就直接撕开了那一片衣角,最后殒命战场上,是个标准的英雄人物。

    脱身之后的皇帝为了纪念他,就直接改了武服样式,不得不说,这一改,还真有点儿侧帽风流的感觉。

    本来那腰带一勒就很能显示少年人的劲腰细瘦,再有那不规则的衣摆做衬,顺时就从“刻板规矩”变成了“不羁潇洒”,魅力值蹭蹭蹭往上爬,让宋婉看得……“真是一棵棵小白杨啊!”

    她掀开一角帘子,鬼鬼祟祟又津津有味儿地看,咳咳,她真的不是好色,纯粹就是这种百花竞艳的场面,不看岂不是可惜?

    完全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司马修也穿着类似的武服下了马车,这会儿正在跟人交流什么,他已经被皇帝认可为宗室子弟,又无爵位在身,与这些过来混军功的宗室子弟站在一起,也没什么违和的。

    被围在正中的就是那辆被六马拉着的马车了,古代高级房车,刚才见人齐了,珩王曾经走到车辕上露了一面,大致说了些感谢的话,发放了一些赏赐。

    真金白银捧上来,着实有些耀眼,但味儿不对。

    宋婉这个旁观者看得更清楚,且不说那倨傲到毫无诚意的感谢发言是否真的收揽了人心,就说珩王让人下发的真金白银,他也不想想,跟着他去巡边,冒着生命危险跟他去巡边的这些勋贵子弟和宗室子弟,有几个是缺钱的主?

    烂船还有三斤钉,这些人家就算家里再不争气,也不是缺那一二金银的人,还没到地方,只是汇合,就给了这些金银,聚在一起看着多,分到每个人手里,只怕还不够路费钱,又是赏赐的名义,真的是把人往脚下踩,是是是,只有他高高在上了。

    “姑娘嘀咕什么?”

    春巧也没下车,坐在宋婉身边,宋婉拉着她一起往外看,春巧不好意思看,一大群青葱少年,也没有哪个特别丑,聚在一起跟男团选秀似的,澎湃的荷尔蒙都不需要近距离便可接触到,熏得人脸红。

    正是少女心萌动的年龄,春巧平日就较同龄人成熟稳重一些,这会儿却也不免红了脸颊,不成文章的遐思臆想让她觉得自己喝醉酒一样飘然,心神有几分松散,听得宋婉说话,才强自收束起来。

    “没说什么,我就是觉得那珩王,太过倨傲了。”

    只露一面,说两句话就又钻到房车,呃,马车里了,听得最初来这里的几个说,那时候马车中还有管弦之声,好么,这是把乐班子随车带上了,还是带上了几个添香的美人?

    男女之事,总是最令人多想,这一想,几个心思还在巡边上?

    “皇子嘛,傲气是应该的。”

    春巧没觉得珩王哪里不对,虽然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的确显得倨傲,但她也算习惯了,倒不像宋婉这种骨子里还是“现代平等”观念作祟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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