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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雷火于脑中炸起,宋婉不自觉已经倾身靠着窗子,试图探究外界更多的秘密,是那个长乐教吗?

    “你们年龄小,大约都没听说过,这长乐神也是古来有之的,民间多有信的……”

    王三哥见宋宣和卫明似乎都不太知道,颇有几分自得之意,笑着把话说了,一句“古来有之”让宋婉都忍不住想笑,只觉得他文绉绉的,像是刻意学来的,配上那怎么听都不太顺耳的“长乐神”之称,有一种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古古怪怪。

    就是、挺抓耳的,让人愈发好奇,这长乐教和长乐神,是不是一回事儿了。

    宋婉恍惚记得,秦骁曾经说过这长乐教的不好,貌似是个不太好的教派,有种随时都会犯上作乱的感觉。

    “……长乐神无一定形貌,讲究些的给个神龛就好,里头随便放什么,心诚则灵……”

    王三哥讲得十分不以为然,让人觉得这长乐神也透着几分随便,怎么就连形貌都不要了呢?

    无形无状,让人如何信来?

    再听,就知道这长乐神为何是无形无状了,最初是有人有感而发,觉得某神曾附身某物之上帮助了他,也许是从天而降的果子,也许是恰好撞在树桩上的兔子,也许是那猛然从水中跃到岸上的鱼儿……总之,那些偶然的小幸运都成了长乐神在暗中操纵,只为了让人间长乐。

    若是有不幸的,也不必觉得长乐神是不曾庇佑,只当此生是在为来生积攒长乐,如此,“长乐”就如同“积分”一样,可以累积兑换了。

    因为这种无门槛,连神像都不必去请,若有信,哪怕供奉一颗小石子呐,都可算作虔诚了,也不必上香,只要拜一拜,就可以了。

    这等简陋条件正适合那些可能吃饭都困难的贫民,于贫民之中积攒了信仰,又因为长乐神的“乐善好施”“广结善缘”“有信无挑”,这份信仰就渐渐扩大,也成了平民百姓都会信一信的东西,毕竟,信长乐神,不必额外付出什么物质上的东西,精神上拜一拜就成了。

    哪怕只是当做“好运神”,也肯定会有人临时抱佛脚,愿意多拜一拜的。

    涓涓细流汇聚成江河,最初,这样的江河是无害的,但信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组织,然后有了教派。

    “咱们这里信的还少些,远的地方,我曾听过,那长乐教的人满城都是,连官员都信呐。”

    当官的有的时候也是信仰的风向标,好像皇帝信什么,什么教派就会大兴一样,在当地的某些官员,土皇帝一样,他们信什么,满城说不定都会跟着信什么。

    本朝不禁信仰,可谓是信仰自由,随便大家想要信什么都行,皇帝本人是没什么太大偏向的,官员也不必非要无信才可担当,下至黎民百姓,就更多信仰驳杂之人。

    “三哥也信吗?”

    宋宣已经听明白了,只当无聊,随口一问。

    “偶尔。”王三哥回答得颇为灵性,惹得众人发笑。

    对待信仰,有的时候就可以灵活一点儿,比如说每逢考试就要信一信考神学神什么的。

    宋宣笑着说:“我自来是不太信的,但逢科考,该拜的总也不能省,毕竟,拜的人那么多,可能神仙记不住,但不拜的人,那是一记一个准儿。”

    必要的时候,就需要从众,而非特立独行。宋宣自有一套灵活信仰法则。

    卫明也笑:“听你这样说,我也该拜一拜才是。”

    强项有的时候没什么好结果,脖子挺直了也粗不到哪里去,是抗不过钢刀的。

    “好啊,到时候一起!”

    宋宣应着,坐姿又松散下来,少年飞扬之态尽显。他看向卫明的目光都带着欣赏,对啊,穷都不要紧,会应变才是重要的,尤其不要死抓着傲骨不放,该低头总是要低头的。

    他看卫明的目光是越来越像是看妹夫,家中还行,观点契合,确认了,以后是不会有什么大矛盾的人,这样的人,就该是一家人才是。

    ————————

    晚安!

    第328章 第328章:五周目

    外面的话题已经从长乐教过度到科考之事,又从科考之事说到书院几何,再从书院说到老师,说到朝堂,说到……

    宋婉睡着的时候,都不知道外头在说什么了,第二天模糊记起,仿佛是在说某位大人的字画之类的,都跟长乐教无关了。

    她也没有深问,无论怎么看,这些人都不太知道长乐教的事情,可能那村中信仰长乐神的村民也不知道多少有关长乐教的事情,所以,宋婉只是起了点儿心思,却到底不曾去找人探问,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继续行程。

    第四日下午的时候就到了望京了,高大的城墙远远看去,就好像是盘踞在地面上的巨兽,拥有着令人一件难忘的庞大身形,仿佛有无穷的力量在其中汇聚。

    近了,就能看到那管道上来往的车马,长蛇一样绵延开去,敞开的城门就好像是张开的巨口,随时都会吞噬进来的人。

    进了城,人声鼎沸,显出一朝繁华,川流不息的人们脸上似乎都带着笑,各种各样的笑容,似乎为身处望京而骄傲自豪。

    “又回来了。”

    从车窗向外看的宋婉,轻轻呢喃出这一句来,对她来说,真正的故事仿佛都是从望京开始,在此之前,倒像是新手村一样。

    不过,这一次,到底还是有些不一样吧。

    “姑娘,快看!”

    春巧也跟着宋婉往外面张望,见到某人骑马经过闹市,下意识拉了一下宋婉的胳膊,让她去看。

    宋婉看过去,微怔,她倒是没想到这么快就碰见秦骁,不过,爱骑马的,似乎也就他了。

    开国公府的马都是好马,标准的高头大马,坐在这样的马背上,真正的高人一等,秦骁本人极有力量,却并非壮硕身材,甚至看他的身材仿佛还有几分劲瘦,又是一身较为合身的骑装,那一截腰封若非有虎头环扣,突出几分狰狞勇武来,恐怕更会让人想到某些形容纤柔细腰的词汇。

    他坐在马背上,漫不经心的目光看过周围,仿佛什么都在留意,又仿佛随便看看,过眼不过心,几个随从跟在他身后,同样骑着马,但对比很明显,无论是马还是人,都能一眼分辨高下。

    所以,明明大街上骑马的不是只有他一个,可任谁去看,都能一眼看到他,占足了视觉优势。

    这个时候,没有人会去想他是不是纨绔,总会有人含羞带怯多看两眼,也会有人在知道这是谁之后迅速收回目光,然后轻叹,可惜了。

    宋婉没有嘲笑春巧的“大惊小怪”,即便是京中人士,但春巧和原主一样,少有外出的机会,这闹市长街的种种景象,都是少见,更不要说某些风云人物了。

    说到小公爷秦骁,都知道,但具体谁是谁,恐怕名字和脸对不上号。

    宋婉想要稍稍介绍一下,话到嘴边儿给收了回来,这时候的原主,应该是不认识秦骁的,所以,她也没什么好说的。

    略觉扫兴,收回了看向那个后脑勺的视线,宋婉侧目去看,发现春巧早就被食物勾走了视线,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包子,做得极香,高过颅顶的蒸笼一打开,热腾腾的蒸汽之中,那微微发黄的胖包子看起来格外诱人。

    该说不说,宋婉顺着春巧的视线看过去,看到那香味儿的来源,也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这一刻,好看的人败给了好香的食物,大脑之中哪里还有什么秦骁好看不好看,全都是在想那包子好吃不好吃。

    入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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