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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屈就,迎合那些聪明才智不如自己的人,便是如今已有了官身,有了高人一等的资格,他也不屑于跟那些人相交,但——你在这里,所以我也来了。

    发自真心,出自心底,脱口而出之后也不会觉得懊悔羞惭,只有欢愉,若高兴放声歌唱的鸟儿,何必计较嘹亮还是高亢,总是心中喜悦,化作欢声,唱与你听。

    清朗的面容之上浮现着淡淡笑意,算不得十分英俊,却有十分顺眼,被那含着相似喜悦的眼看入心中,再看旁人,便都不如(你)了。

    宋婉听得脸红,她听出了这一句“只为你来”的意思,情话的杀伤力一向大,猝不及防听来,总有一种被一箭穿心的豁然开朗。

    春巧听得牙酸,忍不住悄悄又退开两步,膝盖弯碰到美人靠,才止住后退的脚步,实在是没想到,人前理智从容,淡定始终的卫公子竟然这么会说话,就是这话,是大白天能说的吗?

    说的人还没脸红,旁听的却已经难掩耳热了。

    “往日里不知道,你竟然还、这么……”宋婉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词汇,卡在这里,卫明已经意会:“不过实话实说。”

    事实验证,真诚的确是最大的必杀技,至少此刻,宋婉有些招架不来,脸红耳热到头脑发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只觉得相视的每一眼都是欢喜满溢,再无需话语了。

    ————————

    晚安!

    第512章 第512章:六周目

    卫明并不是自己单独前来的,事实上,这种宴会,即便是被邀请的单身男子,通常也会跟自己的兄弟朋友作伴前来,单独赴会这种算是比较罕见的,当然,有一群随从小厮跟随的不算单独,不过,这样的场合,能够把众多随从都带进来的也不是普通人了。

    连小公爷秦骁都只会把随从留在外面,几位世子爷最多也只在身边带着一个小厮,唯一例外的,或许就是博阳郡王了,他的身边带着两个随从,还都是带刀的那种。

    黑色的蹀躞带勒出劲瘦的腰线,悬挂着的刀鞘也是同款的黑色,那种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质经过处理在光下有一种晦暗的光,莫名就多了些神秘色彩,再加上那两个随从不苟言笑,仿佛天生就是面瘫的脸,呃,长得还不错。

    他们作为陪衬之下,博阳郡王都更多了一层神秘色彩。

    事实上,他能来参加这场宴会也是很难得的。

    卫明是跟余怀秋一起来的,说起进门的时候碰见了博阳郡王,随口道:“郡王气色不错,大约是新近来的那位名医的确医术高明。”

    有关博阳郡王的病情,简直像是玄学,哪怕是天生体弱,这么多年,金尊玉贵地养着,也该有养好的趋势,可在博阳郡王身上,几乎看不到这一点,无论什么时候他的身上总要多加一件大衣,苍白的脸色总是缺了几分血色。

    这样一个无论何时出现,都会给人一种“他命不久矣”印象的人,再要对方活跃在社交场合,积极参加各种宴会,总有一种好像浪费他生命的感觉。

    所以,通常来说,博阳郡王总是深居简出。

    在宋婉所知的前几个周目之中,这位据传掌管着补风使的博阳郡王就好像暗处的影子,总是处在被大家忽视的暗处,从未造成过什么影响力。

    但这一周目有些不同,福胜寺的灵帝宝藏炸出了博阳郡王,被皇帝启用的博阳郡王自此后并不是仅仅外出公干了那一次,仿佛顺着那宝藏之中的线索,还去了某些地方寻找,至于找到与否,找到什么,那就不是宋婉所知的了。

    “可是最近在仁人堂坐诊的那位叶大夫?”

    “你也听说了?”

    卫明并不是很惊讶宋婉知道这件事,这位叶大夫本就是南州名医,这一次来京中,仿佛也是被鹤氏推荐,这才来的,到了京中之后就给博阳郡王诊治,却不愿住在大长公主府,最后就在仁人堂落脚。

    这一段故事此前也在街头巷尾热议过,毕竟大长公主府给大夫的赏格实在是有些高,高到每一位拿到的大夫都好像是大奖得主似的,高低得上一回热搜,随热搜而来的物议纷纷,也就是可以想见的事情了。

    “嗯,我还想着哪日去看看呐。”

    宋婉说到这里的时候,目光瞥了卫明一眼,她对自己无法生育这件事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态度,可若是认真生活……唉,不行就去看看大夫,若是大夫都说没什么问题,那就肯定是穿越者灵魂和身体的水土不服,她也就没什么办法了。

    两人说着话,从小亭之中走出来,就看到花园里头已经一片花团锦簇,假山上的小亭之中,那暴露在阳光下的黑色暗纹衣裳,还有那标志性的两个随从,是博阳郡王,居高临下,他的视角一定很好。

    几位金尊玉贵的世子爷扎堆儿在一起,似乎正在说着什么,有人大笑着,远远地,听不到笑声,只能看到那笑得很开心的眉眼,疏朗开阔,倒是一副大气面相。

    他们身上的衣料都是极好的,色彩搭配也颇为明耀,像是光下翩跹的蝴蝶,天然拥有聚拢视线的魅力。

    即便单个哪一个论起来也压不住莲花郞萧衍的容颜之盛,但那种天潢贵胄的气质,却又是常人难以效仿的。

    小公爷秦骁一身黑红衣裳,黑是纯黑,红是暗红,整体色调都偏暗,若是常人穿了,只怕会有一种阴沉沉不讨喜的肃杀之感,但穿在他身上,只要一条暗金腰带,就把整个人都提亮了。

    尤其是黑底带着暗金花纹的一条抹额,正中间一块儿墨玉,偶尔在光下划过一抹幽绿,更显尊贵。

    他此刻正在跟人射箭,简单的箭靶已经不能满足他们这些射箭爱好者的需求,于是采用的是移动靶,一种好似羽毛做的花球被丫鬟轻松抛起,秦骁一箭穿花,在绒羽飞散和花瓣炸开的时候,那花球被利箭带着,射在对面的草靶之上。

    这一幕实在是好看,尤其是花球被射中炸开的那些绒羽和花瓣,有一种烟花散落之美。

    尤其是花球之中仿佛还坠着金铃,抛起的时候会有铃声,方便一些人蒙眼盲射,被射中之后,那铃声也是一变,如同游戏音效一样,让人有一种成就感。

    几个手持弓箭的都在努力射中花球,丫鬟们显然也是抛球的高手,若是简简单单抛高也没什么意思,花球腾转在手,偶尔还有假动作让它短暂腾空,之后再抛出,或有其他花球与之相击,然后两个花球就都会变动轨迹,空中交错,煞是好看。

    这就很考验射手的眼力了,若是不能抓住时机,只会射空。

    这样一来,也就多了很多趣味。

    宋婉远远看了一眼,只见四五个花球几乎同时被抛弃,于空中有的相击,有的交错,紧跟着就有铃声骤变,秦骁竟是又射中了一个。

    从她的角度,正好能够看到秦骁拉弓射箭的侧颜,不得不说,在这种时候,谁都不能比拟他的魅力,实在是过分令人沉迷了。

    “想去投壶吗?”

    卫明顺着宋婉的视线看过去,却没留意秦骁,而是看到了在这些人身侧的投壶,几个姑娘拿着羽箭,排着队逐一比过。

    她们脸上都带着欢笑,像是从中体会到了无尽的乐趣,卫明只看到了这样的表相,宋婉看得却更深一些,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想要看美男,难道就要直愣愣站在那里看吗?那样也太呆了,且不能展现自己的美好风姿,那么,就在旁边儿做一些事情。

    射箭显然是一项能够跟很多活动作配的运动,但,如果在旁弹琴作画,不说煞风景,也未免有些古怪,尤其是作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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