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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的距离,方便他能够顺畅呼吸,不被她身上的香气所影响。

    “那墨翠黑鹰恐与长乐教有关,具体如何,还需验证,暂时无法说明。”

    博阳郡王的口吻努力营造出一种公事公办的感觉,奈何他面对的不是自己的随从和下属,宋婉根本不会被他的态度所影响,我行我素地盯着他看,在他说完之后眼睛亮晶晶地追讨承诺:“那等你弄明白了,就告诉我啊!”

    【作者有话说】

    晚安!

    第796章 第796章:九周目

    福盛楼是酒楼,都到福盛楼了,怎么能够不吃饭呢?

    事情聊完之后,茶也喝过一回了,就要吃饭了,在这方面,博阳郡王显然又一次发挥了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并没有征询宋婉任何关于菜品的意见,直接三两句定了下来,连菜单都不看,不听伙计介绍,直接让对方上几道招牌菜那种的点菜。

    宋婉侧目看着,她对博阳郡王的了解是真的很少,见他这样,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一顿饭吃得也算是静默无声,关键是不太了解博阳郡王是不是“食不言”的那种类型。

    古代的规矩不少,但有些规矩,并不是不能被忽略的,就比如说这“食不言”的一条,平常吃饭的时候,宋家也是比较讲究的,吃饭并不会总是说话,但在家宴的时候,那说话就成了主流了,仿佛只有说话声在饭桌上响起,配合着众人的笑声,才会显得欢乐热闹,更符合喜庆的节日氛围。

    跟朋友吃饭的时候,有些时候也会在饭桌上说话,给对方夹一筷子菜,介绍菜品的同时谈论自己的爱好之类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有些人家规矩大,说“食不言”就真的是“食不言”,勺子碰到碗碟的声音都会显得过于响亮了。

    那种吃饭气氛,老实说挺沉闷的,可习惯了之后,又会发现挺好的,只要专注自己吃东西就好,专心享受美食,不必担忧什么时候同桌的人说话,自己来不及回答,或者被问到的时候嘴里还有东西,不好答话。

    宋婉既然明确了自己的心意,确定自己是喜欢博阳郡王的,那就从现在开始观察他的喜好,既然喜欢一个人,就总会想要更符合他的喜好,不会在他习惯的规矩上肆意破戒,偶尔不遵守某些规矩,像是意外惊喜的小情趣,可若是在还不太熟悉的时候这样做,简直就是作死有道。

    就好像非要让一个洁癖症住在脏乱差的环境中,还要让对方由衷喜欢新环境,注意,是在洁癖症的情况下喜欢新环境,以此来表现对自己的接受和喜爱,呵呵,宋婉从来不喜欢那一套。

    两个在不同环境之中长大的人,又是异性,本来就有很多不一样的生活习惯,和习以为常的“规矩”,逼迫对方去改变来适应自己,那跟要求对方削足适履有什么区别?

    平心而论,自己都做不到为了一个人完全改变自我,凭什么要求别人来改变。

    最大的也最公平的处理方式,在宋婉看来,就是求同存异,而不是在对方的生活之中搞破坏。

    一场龙卷风,或许也会有人喜欢它带来的混乱和刺激,但大多数人,都会敬而远之。

    还算很有经验的宋婉并没有在初次见面,还没加深了解和感情的时候,就贸贸然开启什么试探,她并不对博阳郡王的做事方式发表意见,默默接受他安排的饭菜,好吃就多吃两口,不好吃就不吃,那么多盘菜,她也不是挑剔到一盘都不能吃。

    通常一个酒楼的招牌菜,必然是符合大众口味的,而不是某些人的小众偏好。这样点菜,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错误的。

    一顿饭吃完,两人的感觉都还不错,博阳郡王先见识了宋婉的“闹腾”,等到吃饭时候她的安静,又让他刮目相看,原来她还有这样的时候,而宋婉,她早就适应了很多规矩,说话能配合,不说话,也能保持静默,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适,一顿饭吃下来,又发现了博阳郡王的优点,他不会把自己喜欢的强行推给她,却会留意她的爱好,即便没有给她挟菜的照顾,但多要了一盘菜,还是让宋婉略有些不好意思,是菜量小,绝不是她太能吃。

    吃饱喝足,摸摸肚子,宋婉的满足感油然而生,终于知道为什么相亲总是要约吃饭了,一顿饭真的能够见品性,最要紧的是,随着吃饭后饱腹感所带来的满足,很容易让人精神愉悦,从而对一同吃饭的人也产生满意的印象。

    “未婚夫,你也是第一次来广城吗?现在住在哪里?”

    宋婉主动询问博阳郡王的生活问题,这是不会犯忌讳的问题。

    “……鸣辰。”

    博阳郡王看了她一眼,答非所问。

    宋婉愣了一下,最终重复“鸣辰”,一时有些没想明白这个称呼是哪两个字,她记得博阳郡王的名字……他的名字……应该是姓司吧,司……司铎!

    他这个名字于宋婉来说实在是有些生,很少听人称呼博阳郡王的名字,连“字”也是第一次听,还是听他自己说。

    看宋婉一副沉思模样,博阳郡王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面上写下了端正的“鸣辰”二字。

    “啊,是这个‘鸣辰’啊,我还以为……”乍一听真的很像是“名臣”,宋婉还在想,不知道这字是谁取的,会不会是大长公主有意以此来向皇帝表忠心,现在看……

    铎,宣教令、定军命之乐,其声可鸣,其意为辰(震动),鸣辰,倒还真的是个不错的诠释,谐音更不错,真的不是取“名臣”之意吗?

    古人常常取字,以字言志称愿,这般的字,实在多有取巧之嫌,也许众人不常称呼博阳郡王的字,不仅仅是因为尊称他的地位,还因为这个字实在是——什么人能够把别人叫做“名臣”呢?

    恐怕只有皇帝才能心无挂碍,称呼博阳郡王的字吧,而且每一次称呼,都会无形中加深对“名臣”的印象,若是之前对大长公主还有什么怀疑,知道她孙儿是这样的字,每一次称呼的时候,会不会还有微妙的愉悦感,是被讨好的那种愉悦。

    宋婉想到这里,再看博阳郡王的时候,就觉得如果自己所想是真,那大长公主也真是太厉害了,能够算计皇帝的心理,而博阳郡王,他是否知道自己的字另有含义呢?

    “声鸣而辰。”

    博阳郡王仿佛看出宋婉的胡思乱想,或者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误解他的字是“名臣”了,他简单解释了一句,随手一抹,桌上已经半干的水渍就一点儿痕迹都不留了。

    宋婉有意缓和气氛,伸出手掌来,掌心纹路细密,看着就是多思之人,博阳郡王不解其意,看了一眼宋婉,宋婉含笑:“下一次,写我手上。”

    这……有什么区别吗?

    博阳郡王略觉困惑,再怎么样,他也不可能拉过对方的手,直接写在对方掌心吧。

    宋婉笑着慢慢把手握成拳头,又捧到心口,冲他晃了晃小拳头,那话不必说,就已经让人耳红。

    ——若是写在手上,握在掌心,收回手的时候,不就是把“鸣辰”捧在掌上了吗?

    反应过来这一层含义,博阳郡王先是感觉不适应地皱眉,好像不喜欢被这样暗戳戳调戏,偏偏宋婉话都没说明白,他根本无从发作,可他耳上薄红,却又不像是不喜欢的样子,那垂下的眼帘,仿佛也在回避宋婉亮晶晶的眼神,刻意不与之交汇。

    “鸣辰,鸣辰,我记住了。”

    宋婉笑嘻嘻,再次感慨某些风情从不因性别而区别,感受都是一样的,凭什么她就只能做被动的那个,主动出击,果然感觉更好,心情都更愉快了呐。

    “鸣辰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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