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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可见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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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天一亮,芙蕖就把车驾出去,自己跑去高处望了望,襄州城果然还是封锁的。芙蕖想过去附近的农户家借宿,但李恪的样子,恐怕一敲门人家就要去报官了。

    虽然借宿不了,却可以去农户找人买些食物、炭火;靠近人烟一点,也不容易遇见野兽。

    她就在附近村落寻了一处隐蔽的林子,将马车藏了起来。

    打算去买些炭火和吃食。

    李恪让她翻开他随身的衣物。芙蕖一摸,里面哗啦啦掉出来了许多银两。

    芙蕖问他哪里来的?

    李恪说,他杀淳于朗的时候,顺便摸了对方的钱袋。

    芙蕖频频看他,毕竟当时他伤得不轻——这就是杀手的职业素养么?

    其实失忆前的李恪出身不凡,哪知道要拿走钱。是芙蕖这个小女郎实在节俭,很爱惜钱财,怕刮烂裙子,也只因为裙子比较贵。

    于是,每次杀人后,李恪都会顺手摸走对方的钱袋,塞了一些给这个小女郎。

    她至今没有发现,她包袱里的银钱已经一生二,二生三。

    芙蕖不是细心的小娘子,反而是有点着急的性子。瞧见炉子要灭了,早上正下着雪,她也不记得自己的脸上被吹破了,掀开帘子就要往下跳。

    李恪却到底比她年长许多。

    将人叫住,喊她抹冻疮药。她匆匆往脸上一涂,想走又被他给叫住。

    先是将毯子给她,叫她在脖子上围上一圈,这样挡住外头的风,脸上就不会被吹破了。又明白这个小娘子心疼钱,便告诉她还有许多,不用吝惜。

    她的衣裳太薄,看看有没有厚实的冬衣和靴子,若有狐皮狼皮,也一并买回来。

    那个江湖人因在病中,凌冽的杀气都收敛了许多,声音还是不咸不淡的,叮嘱得极仔细。到底是年长许多,总要沉稳些。李恪靠在车壁上,闭着眼睛,说两句话就有些吃力,于是讲得也慢。

    他的长发落下来,在她的眼前晃呀晃。

    晃得她老是想伸手去抓。

    他说了什么,她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眼睛跟着他的发丝转。

    她闻到熟悉的松针气息,想要凑过去嗅嗅,就对上他怀疑的眼神。

    立马假装自己在听。

    芙蕖感觉这个场景很熟悉。从前在长安的时候,她想冲出去玩雪,总被阿娘喊回来唠叨。

    她很认真地看着李恪,“江湖人。”

    他说了许多话,有些疲惫地抬眸看她。

    她大声说,“你好像我娘啊!”

    李恪:“……”

    她冲出去,冲进大雪里。

    李恪看着被卷飞的车帘,在这一刻和芙蕖的娘同频了。这死孩子!

    她总说李恪不解风情,其实她又懂什么风情呢?只知道呼啦啦地往雪地里一冲。

    将什么摇晃的风情,全都抛在了脑后。

    昨天夜里柴火灭了,她早起发现重伤的人身上的毯子都没有余温了。

    她要穿过大雪,去买很多的炭火和食物,夜里他们就不会挨冻了!

    农家还有不少的余粮,芙蕖用箩筐装了些粮米和大枣,又买了些肉用纸包好。

    村庄里哪有现成的冬衣卖给她,只有压箱底的披风。她买了件白色的,另外一件玄色的叠好放进箩筐里,是给李恪带的。她本想再买床棉被,可还要买炭,一个人实在扛不了,就买了两张狼皮。

    她背着箩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里,像是随时会被风吹跑了。

    她却不在意风大,也不觉得冷,跑得一张脸热乎乎的。

    她还很有心眼地在原地等了等,发现没人跟着她,这才朝着林子里跑去。

    ……

    李恪没有闭眼休息,只是一直望着窗外。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不免叫人牵挂。芙蕖出去至多一个时辰,他却觉得过了很久很久,几乎想要自己出去看看了。

    终于,林子的尽头,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回来了。远远地就喊他“江湖人”。

    李恪只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她的脸上没有再吹破。又瞧了眼她身上裹着的厚实的披风,知道她没有吝惜钱财,应当是没有冻着,这才放下心来。

    表面上,这江湖人依旧是那副对万事漠不关心的模样,看不出一点关心。

    芙蕖却让他别装了。

    李恪缓缓地把水囊放下。

    她哪里晓得看人脸色,超大声地戳穿他:担心她就直说,她难道会笑话他么?

    芙蕖是个极没眼力见的,对上了心眼多的人,就成了天然的克星。

    李恪不吭声了。

    好一会儿想开口,可芙蕖已经从他身边飞走,车帘在她身后晃荡,留下一串轻快的小鸟踩雪声。

    若要高声辩解,显得欲盖弥彰;若非要和她解释,便显得他更加小气了。

    最后只好默默坐在原地,把话咽了回去。

    他脸上黑布缠得严严实实,谁看得到他的脸色?他的眼神倒是能传达些信息,但个子太高了,芙蕖得抬头瞧;她平视他,就只能看见宽阔的胸膛。此人又显然不是刑天。

    这顿午饭吃得格外沉默。

    李恪默默垂眸喝粥。

    活像是被芙蕖糊了的粥给毒哑了。

    她还往里面加了许多糊了的大枣和鸡肉,颜色很像是耗子药。

    新买的炭加上,车里就暖和了许多;那件新买的披风披在他身上有些小了,倒是很好看,他肩宽,穿披风很有气质。

    李恪不在意,只觉得她新买的衣裳好看,穿上像是雪兔。

    只是下午换药的时候。明明有剪子,她非要用手,弄得手上都是血污。多难洗?

    她新买的衣裳,也要蹭脏了。

    李恪想叫她拢好袖子,芙蕖就草草一捞,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臂,像藕;

    她自己不在意,李恪却不能盯着看。

    可是一低头,她的手指也和她这个人一样,粉粉的,指尖带着一点微凉。

    她不敢用力,小心翼翼的碰在他身上,有些痒。

    这千锤百炼的身躯是坚硬的,缠着的黑布是粗糙的,血肉模糊的创口更是狰狞;和这样的小娘子柔软的指尖放在一起,像铁锈与面团,横刀与春花。

    叫这江湖人只看了一眼就匆匆移开视线。

    他又想说些什么于礼不合的话。

    实在不想她用手指碰他。肌肤相贴,不妥当的。

    芙蕖才不管他,她只在意一旦敷歪了药,那不就白费了功夫?

    他说话,她全都当做耳旁风。还不如他偶尔垂落在她脸上的发丝叫她在意。

    李恪不说话了。

    她的绣鞋不知何时靠得极近。芙蕖并未察觉,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药粉上,无意识地往前探了探,便和他的乌靴的鞋尖贴在了一起。

    从前,他们之间有一条影影绰绰的界限。

    芙蕖多少对这个江湖人有些陌生和畏惧的,因为她没有太多的底气和依仗。但经历了这一遭,两个人不约而同变得亲密了起来。这种亲密倒不是行为上的,而是在同生共死一遭后,心的距离自然就拉近了。

    这个小娘子提着裙摆,轻而易举地跨过了他们之间的楚河汉界。

    还得意洋洋,啊呀,李恪呀,你的这条河,怎么这样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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