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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十九世纪小酒馆》30-40(第12/15页)
画面骤然刺破了他的脑海:锈铁锅泛起着难闻下水的腥气,父母的脸麻木而冰冷。
阿尔弗雷德只觉得满嘴的香,无法忽视的、无法挑刺的口感味道,让他甚至差一点就还想再要一碗,突然就把2便士拍在了桌子上,疯一般的跑出了珍妮的小酒馆。
东区的冬季,偶尔在空中雾里看着雪花慢慢飘旋而下。
忽而,走在高街上的阿尔弗雷德停了下来,鼻尖还萦绕着那股香味,嘴里的廉价却美味的牛杂还有残渣。
热泪无声滑落,阿尔弗雷德骤然看清了前半生的虚伪根基。
一个从未察觉的真相破土而出。
他终于明白,自己会成了偏执的美食疯子,为何会病态地追捧松露、鲑鱼,又极端鄙夷粗粮杂食。
越是追捧昂贵食材,越是在拼命否定不堪的童年。
用昂贵黄油与红酒,洗刷抄写员父亲留下的穷酸烙印,与圣诞夜逼他吃难闻下水的母亲划清界限。
他以为攀上了文明顶端,实则只是被童年噩梦追赶的懦夫。
毕竟刚才他甚至不敢去承认,那份用廉价下水做出的卤香牛杂,有多么的好吃。
的确,廉价食材也能做得出美味。
凭的是手艺。那位年轻小姐的,毫无质疑地让他正视了这一点。
一瞬,也就一瞬。阿尔弗雷德眼神出现了某种坚毅的神采。
他要回西区。
而在回西区前,他的确像个疯子,生怕忘记了刚才吃的美味,硬是生生跑去了一旁的积雪堆里,不关心行人的看法,趴在那里,用手代为笔,将这一刻几乎是爆发而出的灵感都写了下来。
他写:长期以来,伦敦西区的餐桌,被一种繁复所统治。我们追捧波尔多红酒浸泡的牛肉,迷恋用松露点缀的禽鸟,并将其冠以高贵灵魂的专属。
我曾逃离这种烟火气,我曾看不起这种廉价,但舌头不会撒谎,在这碗两便士的牛杂面前,哦,上帝啊……
写着写着,手指冻得发青,却在雪上近乎痉挛地划动着。
那一股辛辣、微甜与醇厚油脂的滚烫,正像岩浆一样灼烧着他的理智。
他发誓,一定要将这个重大的美食发现,带去伦敦西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9章
阿尔弗雷德的牛津鞋,沾满了东区的污泥,右手因雪地疾书红肿发亮,眼中却燃着近乎宗教狂热的火。
寒风里, 他截住了正要登车的《伦敦画报》主编。
主编本对他避之不及, 四目相对时却骤然怔住。
他从未见过这般纯粹炽热、毫无傲慢的认真。
捏着那份雪地里草拟、廉价旅店内誊抄的粗糙稿件,主编终是动了恻隐之心。
“《画报》不能为你冒险。”他叹着掏出便签,写下了一个地址,“这是家小报,能否成事,全看你的了。”
那是家靠花边新闻苟活的小报,可当《两便士的救赎:东区酒馆美味》破格刊出,不出几日,竟引爆了整个伦敦西区。
文章恰到好处的美食评价的角度, 以及对发现的酒馆美食的称赞, 让阿尔弗雷德的名字,再度响彻了西区下午的茶沙龙。
这一次, 《伦敦画报》主编亲自递来了回归的邀请,他也算是重新拿回了美食家的地位。
傍晚, 萨伏伊饭店的顶层包厢, 华灯璀璨。
银烛高照,圆桌旁坐着主编、下议院议员,还有垄断码头贸易的爵士,本是欢迎他回来的宴会。
“敬我么的阿尔弗雷德!”主编举着水晶香槟杯,笑意盎然, “你的回归可以说是奇迹了,那篇美食评价的创意,堪称绝伦!”
“创意?” 阿尔弗雷德蹙眉。
一位爵士切着带血菲力,戏谑道:“把低贱的牛杂下水,写得比宫廷盛宴还诱人。真有你的,现在的人呐就喜欢看一些新奇的!”
哄堂大笑炸开。
主编拍着他的肩附和:“东区的脏东西怎会美味?你也算是抓住了猎奇心,西区太太们就爱这阴沟珍珠的乐子!”
奢华包厢里的笑声,在阿尔弗雷德耳中尖锐如刺。
他望着桌上精致冰冷的法式菜肴,看着他们从不在乎食物本味,只将其当作消遣谈资。
“那是真的。” 他平静开口,笑声戛然而止。
主编笑得更甚:“别入戏了,我的老友,在这里不用讨好买报纸的人。”
“我说,那是真的。”阿尔弗雷德站起身,字字铿锵,“那家东区的酒馆,那独一无二的卤香牛杂,比这里的桌上所有松露鲑鱼都要美味百倍。刊登的字字属实,绝没有一丝的夸张。”
包厢瞬间死寂,众人脸色骤沉。主编正要开口。
阿尔弗雷德已经站了起来,他说:“抱歉,恐怕我不该来这里。”
不等主编出言他不要错过回来的机会,然而他已经走出了这里,感觉到的竟然是一种轻松的雀跃。
这次的美食评论的所得,至少让他能吃好几顿的卤味了。
他能认得出那位年轻的小姐的潜力,在她那里,一定还有让他感到惊喜的美食呈上。
于是一天,珍妮在酒馆里准备着食材,只听门外进了个客人,抬头,就看到阿尔弗雷德,对她礼貌地拿下了帽子,说:“小姐,请问那天我在这里品尝的卤香牛杂,还有吗?”
珍妮:“有的有的,是要一碗对吗?2便士。”
“实际上。”阿尔弗雷德把帽子放在桌子上,说,“如果不麻烦的话,请来三碗。”
就是从那天开始,在以后的酒馆里,经常都能见到阿尔弗雷德一日三餐的身影,即便天气不好,珍妮都想着要不要去开门的时候,阿尔弗雷德也会等在酒馆外面。
珍妮自然也习惯了这位常客,也不知道他的美食评论家的身份,反正也是生意一桩,就专门为他留了一个位置。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妮的酒馆因为卤味而蒸蒸日上,虽说因为在小巷里,客流还是比不过高街上的那些,但也自得其乐,积累了稳定的工人常客们。
白教堂高街的酒馆们,比如大型的杜松子酒皇宫,或者综合酒馆,得益于宽敞的门面和高端烈酒的销售,日营业额往往在50英镑到80英镑甚至更高。
而珍妮的小酒馆毕竟刚起步,尽管靠卤味和牛杂馅饼等引来了不少客人,可日收上,暂时每天是6英镑的流水,刨去成本和房租、煤油消耗等,纯利润所得为4.25英镑。
别的跟其它酒馆不敢比,但唯独是利润率是独一无二的。
多亏了廉价下水和复用卤汁的极低成本,一锅能卖好几碗,换算下来,珍妮的麦花酒馆竟然搞到了百分之九十的纯利。
而今天的客人们也是很多,有个常来的工人,刚问珍妮要了一碗卤猪皮,谈笑风生地说:“这比酒还让人上瘾,一天不吃点就觉得哪里不对,小姐的手艺可真好。”
珍妮眉眼弯弯,只说着“好吃还请常来”的亲切话,给人如沐春风,客人们也都很喜欢来这里吃,毕竟不像高街那里看人下菜。
“比酒还上瘾,那我也好奇了呢。”突然,酒馆门外进来一位打扮得体、满身烟味的年迈男人。
他叼着一根雪茄,对上了旁边的里昂视线,看着他眼神里的警惕,哼的一笑。
“你是?”珍妮走过来,让里昂去忙,站在了男人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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