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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告诉自己,他要习惯几百平方米的小公寓,习惯买东西之前看价格,习惯没有专属司机和管家佣人的生活。

    结果现在时晴告诉他,还和以前一样挥霍也没关系……

    洛舸紧紧搂住身边人的胳膊,将尖尖的下巴搁在她的肩上,“晴晴……这些真的是你的?”

    他呼哧呼哧的呼吸,落在耳畔,温热潮湿的触感在耳垂上,黏黏腻腻的升温。

    时晴稍侧头,转眸看了他一眼。

    洛舸仰着脸,长长的睫毛压着如蜜糖般的琥珀色眼眸。

    湿漉漉的眼睛像是小狗,表情天真中又透出几分不自知的风情。

    她淡淡询问:“只是这种程度而已,你也看得上眼吗?”

    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身为洛家过去的大少爷,比这还好的东西他也见多了,露出这样的表情太过于夸张了吧。

    “我还不是觉得,你好厉害嘛。”他小声的与她咬耳朵,“不愧是晴晴!”

    他虽然出生在豪门巨富家庭,但对于家族产业和经营什么的一窍不通。

    只要花钱就好——钱是怎么来的,不是大少爷需要思考的事。

    就这种不求上进的态度,洛舸都不知道被他性格严厉的妈妈训斥多少回了,但他天生叛逆,越是训斥,就越不感兴趣。

    他虽有鉴赏能力,却没有赚钱的本事。

    但他至少知道,要赚到这么多——令他这样一个挥金如土的大少爷都觉得震撼的财产,是有多难,多不可思议的。

    不过如果是时晴的话,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他单纯的,发自内心的崇拜她,依赖她,相信她无所不能。

    “晴晴,你真的好厉害啊……”

    他像是玻璃弹珠一样的眼睛透出崇拜的光,对时晴在这么短时间内获得这么多财富这件事,没有一丝怀疑。

    时晴望了望他。

    虽然洛舸的语气里全是崇拜。

    但他说话时呼出的气流,小狗一样的鼻息,呼呼的往耳朵里钻。

    柔软湿润的唇,在吐息间,一直轻轻擦过她的耳垂。

    耳朵。

    与大脑太近了。

    过近的距离,暧昧的触碰,他充满撒娇时特殊的语调,仿佛透过耳蜗,直直钻进脑子里。

    耳畔被触碰时的感受,也像是有电流通过,让人浑身一紧。

    时晴面上淡淡,凝视洛舸的表情。

    洛舸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打量,仍然澄澈的望着她——他并不是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的,也完全没有意识到什么。

    不过,就是这样,才更加糟糕吧。

    天真的举动中,完全无意的透露出的媚气,像是熟透了的水果,皮薄多汁,散发出馥郁勾人的芳香。

    原本以为就洛舸这个小辣椒脾气,只要得到以后,很快就会让人觉得厌烦了。

    但没想到——大约是小说男主的天赋异禀吧。

    一个阶段过后,他总能给人新的惊喜,就像现在这样的天真妩媚,傲慢中又带着几份成熟风韵,让人难以舍弃。

    她这几年是不是把他开发的太过了?

    时晴细细看洛舸,发觉三年间,他似乎确实变化了不少。

    漂亮的金发,打薄的很漂亮,发尾已经能够垂到锁骨上,他用小皮筋把发尾扎起来,露出修长漂亮的脖颈。

    面容也比刚认识的时候更加长开了一些。

    漂亮流畅的扇形薄薄双眼皮褶皱下,琥珀色的眼眸一看向她,就露出水汪汪的光,浅淡的瞳色更显出快要满溢出来的感情。

    个子也比过去长高了一点,但还是细高的体型,只有一层精瘦的肌肉,是他为了维持好看而锻炼的,并不过分强壮。

    尤其他一如既往的喜欢穿新潮时髦的衣服,例如露出大片肌肤的背心和T恤,以及显腿长的牛仔裤,就更加显现出青春气息了。

    这种恍惚介于成熟和青涩之间的形体,因为瘦和高,脱下衣服甚至还有些还在学校里似的少年气。

    毕竟,说起来他现在也就二十三岁而已——

    现在的洛舸,看起来就像是打扮精致的艺术家,或是模特——

    但和时晴出去应酬的时候,他也会穿上西装,任由造型师为他打理,做一个拿得出手的男人,铆足劲给时晴挣足面子。

    现在谁不知道他在时晴身边的正宫地位?

    时晴出行,总是把他带在身边。

    洛舸喜欢和她黏在一起,到现在还和以前一样,喜欢懒洋洋趴在她的腿上,任由她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他的发丝,捏捏他的耳朵。

    虽然在外人面前,洛舸依旧性格火爆桀骜,哪怕现在没了显赫的家室,脾气上依旧一点不让人的。

    但在时晴面前,他就和一只小猫咪一样。

    任捏后颈,挠下巴,摸来摸去。

    这样的骄横自我,也是源于这三年时晴给足的安全感,洛舸甚至觉得,现在他连徐恃都不怎么恨了。

    回忆起三年前的事,只觉得往事如水,都已经云淡风轻,他甚至能够很轻松的喝着咖啡,感慨过去。

    听说徐恃现在也出了国,但离他们很远。

    他和徐恃曾经是最好的朋友……那么多年的友谊,走到现在这一步,洛舸已经放下了。

    喜欢上晴晴,也是人之常情。

    徐恃也挺可怜的。

    听说徐恃现在已经掌权徐家,但至今还没有谈婚论嫁的对象。

    不过,纵然拥有地位和财产,但孤家寡人一个,又有什么意思——这样想,他又有点同情徐恃的。

    毕竟他现在有疼爱他的恋人,富裕优渥的生活。

    他现在都不恨徐恃了。

    这份从容的态度,来源自时晴的溺爱和娇养,她喜欢他神气的样子,将他惯得格外骄矜。

    洛舸觉得自己挺大度的,自从出国后,更是温柔小意,简直就是时晴的解语花。

    但——出国一两年后,时晴的资产渐渐扩大,不知什么时候成立的公司也有了一定规模,她身边多了一个助理。

    挺年轻,还好看。

    洛舸到公司里找时晴,躺在她办公室的沙发上懒洋洋的玩游戏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这个男孩。

    他给时晴倒咖啡,言笑晏晏的,瞥向洛舸的时候目光里有点挑衅——

    洛舸当时就炸了!

    什么正宫的大度,什么男人最该有的品德就是不嫉妒,在瞬间涌上来的怒火灼烧之下,眨眼全都忘了!

    他琥珀色的眼睛瞪得老大,怒火直冒,手中的游戏机手柄捏得咔咔直响。

    眼见着小助理倒完咖啡,关好门退了出去,办公室里只有他和时晴两个人,洛舸把手柄一丢,就一蹦三尺高。

    他知道办公室的隔音很好,就大声嚷嚷,撒泼大闹起来。

    他才不是什么能忍气的性格,这狐狸精都要踩到他脸上来了!!!

    期间他砸坏了自己的游戏机,哭闹时甩掉自己一只鞋,狐狸精都敢给他甩脸色了,肯定是时晴惯得!

    时晴被他的狗叫声吵得没法办公,放下钢笔咳嗽两声,洛舸反而闹得更欢了。

    不收拾他,他都能把天都给翻过来了。

    时晴站起来,把无理取闹的大叫驴按倒在沙发上,又把他一路从沙发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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