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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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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谭碧指缝间的香烟将要燃尽。她左手食指与中指捏住后半截,将猩红的火星对准烟灰缸底,来回搓揉。烟丝与玻璃摩挲,发出细微的沙沙声,仿佛啃咬着硬纸板的老鼠。于锦铭拿过烟盒,问她还要不要再来一支。谭碧婉拒,执起酒杯,喝干了。

    于锦铭改为盘腿坐,一手摁在冰冷的足踝。

    有如老僧入定,就这般默了半晌,他重新续上话头,对谭碧讲:“高队阵亡,他的妻子、我的师娘,按理说领完抚恤金就该离开。但高队父母双亡,而师娘为了嫁给他,早跟家人闹掰,多年未有联系。外头兵荒马乱的,她又带着一个女儿,能去哪里?而我们这支队伍失去了队长,也需要一个主心骨。于是我劝说师娘留下,承诺会替高队照顾她们母女一生。”他垂下脸,目光偎着玻璃烟灰缸里白灰,似要在灰烬里勾勒出那个夜晚。

    那个晚上……酷热的夏夜。

    他狂奔到家属楼,敲响房门。砰砰砰,砰砰砰……房间里没开灯,沉闷的暗影里,浮出一双哭肿了的眼睛。他被请进屋,落座,再没有明亮的瓷器与甘甜的热茶。取而代之的是一盏油腻的陶杯里倒了半杯的凉水。于锦铭弯腰,陈恳地将自己的打算与她说了。这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她有人供养、照顾,队员们也需要一个可靠的长姐,在后方照顾妻儿,作为支援。

    然而她嗓音沙哑地对他说:“锦铭,有件事,我一直没能和你说,我该和你说的。”

    “什么事?”

    漆黑的屋舍内,女人端坐,目光闪烁。

    “那位苏小姐,是被我赶走的……中统的陈处长告诉你高队,说她勾引你,让你和他通奸……你高队觉得她不正经,留在军部迟早会害了你,就让我……请走了她。”

    窗外呼呼一阵响,寒风卷着雪片横着刮过。

    漫天的雪,完全是阴的。

    于锦铭转头瞧了眼震动的窗门,举杯饮酒,又深深地吸几下烟。

    他手肘撑在桌面,笔直竖在那儿。香烟被举得很高,悬在眼角,顶端的火光正发抖,染红了眼圈,应是有了几分醉意。

    谭碧静静看着,五味杂陈。

    “想不到,你居然就这样结婚了。”她说。

    “没,没有的事。”于锦铭解释。“她还是我师娘,我负责供养她,她帮着我洗衣做饭之类……我是很敬重她的。”

    “不过时间一久,我看他们的女儿,确是跟看亲生女儿没什么两样了。”他补充。

    谭碧叹息,一时没有话可说。

    她拿起筷子,就这血肠与豆腐丝,又吃几口酒,而后咽了咽嗓子,试探地问:“不考虑找一个?”

    她问得相当郑重,于锦铭却似听了玩笑话一般,笑得胸膛震颤。

    “谁要我?年老色衰,残花败柳。”他怪腔怪调地揶揄自己。

    “算了吧,于少。”谭碧噗嗤笑了。“哪怕你和爱慕你的小姑娘直说,自己曾经勾引过他人的妻,她也只会觉得你是年轻不懂事,为爱痴狂,反而要更爱你哩!”她伸直手臂,指头在桌面敲两下。“你看,戏文里,王宝钏得知薛平贵娶西凉公主前,薛平贵还得反过来问问王宝钏的贞洁。”

    于锦铭没有否认。

    抗战后的空军是天之骄子,爱慕他们的女人恐能叫这四方的屋舍毫无立足之处。

    然而这爱也谈不上什么真正的爱,不过是年轻人一厢情愿地在追逐幻梦。

    烟头毕剥灼烧,灰烬飘零,落在他的长裤。

    于锦铭随手掸掉,依然是说:“实话,我现在已经不考虑这些,老了,真的老了。”

    谭碧本想反驳,说你要是算老,我就是老上加老。的确,掰指头算岁数,她只比徐志怀小。可当她的视线落到他的面目,见灰白的雪光反射到屋内,映在他的面颊,半边明、半边暗,明暗的交界将骨骼描摹得异常明晰,像在乡下狭小的石板平房里,陈放了一块顶到天花板的太湖石。她一惊,觑起眼细看,看见他鼻翼至唇角的法令纹,圆弧似的一道弯钩,嘴唇也变得有点扁。

    他说得不假。

    老了,真的老了。

    激荡的青春期早已过去,那些呐喊、批判、斗争……时代的浪潮将他们改造成了近乎两样的人,人生的境遇也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她忽而感到一种干净的荒凉。

    “小时候,我常跟着父亲到武堂,看那些锃亮的军械。我崇拜他,也崇拜他的弟兄,因此读了许多侠义小说、骑士小说,幻想某天,我开着飞机,威风凛凛地上战场、立军功,然后在口袋里插着鲜花,骑着大马,追逐我所爱的人。可现实……很难的。要当英雄,必须牺牲许多自身的东西,才能去承担更多。”于锦铭嘴角噙着笑软下来,温柔的,像雪。“所以还是常君说得对啊!我那时太年轻,嘴上说着要当英雄,却不明白什么是英雄——可惜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

    “这样……你开心吗?”

    “当然。”于锦铭挑眉。“谭姐,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那,你未来是什么打算?”

    “未来……”他的目光放远了。“最近的未来依旧是打仗。很残酷,但在那个全新的中国真正建立起来之前,只能不断地流血、流血。但希望,在流血流到一个地步后,我们能安定下来,全力打造一个新世界。”

    天已经很暗,雪愈发绵密,到了该说告辞的时候。

    于锦铭站起,重新套上夹棉呢大衣,紧紧地系了皮带,穿戴好皮靴与护耳冬帽。谭碧也裹上裘衣,与他一同走到门关。开门,寒风与雪片扑在脸上,顷刻功夫便迷了双眼。“谭姐,明早见,”于锦铭道。明天要一同去松花江畔,安葬贺常君的骨灰坛。谭碧点头,叮咛道:“路上小心。”于锦铭裂嘴笑笑,转过身。

    两人就在门关分别。

    谭碧倚扶着咚咚作响的门板,目送他远去。苍黑色的天,蓝白色的雪原,平整如新烫过的棉布,摊开来,一眼望不到头。她默默见那个高挺的男人蹒跚前行,往最远处那一道笔直的线走,越变越短,越变越小,逐渐淹没在这稠密而不定的雪夜中。

    第二百零四章  永远的喀秋莎  (上)

    翌日雪停,于锦铭如约前来,开一辆黑色的轿车。谭碧抱起擦得反光的瓷罐,坐到副座。正当晌午,太阳高悬头顶,本就一望无际的平原在晴朗的此刻,更是有如明镜一般。而在积雪上跋涉的汽车,是浮在镜面的灰尘,随风飘到松花江南岸。

    车停,于锦铭先下来给谭碧开门,接着从后备箱拿出一把铁锹。面前是冰封的松花江,两人沿江岸走走停停,想为贺常君选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作墓地。他们走了许久,来到岸边一棵尤为高大的松树下,树枝镶满雾凇,恍如月宫琼树。

    “就这里吧,怎么样?”谭碧问。

    “行。”于锦铭说着,挥动铁锹挖土。

    黑土被冻得坚实,他脚踩铲头,一厘米一厘米地往下挖,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

    谭碧抱着瓷罐在一旁看,玩笑道:“要是早几个月来,还能直接把他扔河里,省得你累一身汗。”

    “说得没错,太不凑巧了。”于锦铭拄着木柄,笑道。

    “而且还能享受免费祭拜。”谭碧拍拍瓷罐,继续说。“每年端午,跟在屈原的屁股后头吃几口粽子,很划算的。”

    “不止。顺水而去,他还能畅游吉林、黑龙江,一路看美景。”于锦铭笑微微地应答着,又是一铁锹下去。“谭姐听过吗?那首歌,流亡三部曲,我的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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