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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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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太重义气,谁都不想辜负。

    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于锦铭却说:“可我总觉得对不起她。”

    谭碧哑然失笑:“这有什么对不起?你跟你那个师娘又不是夫妻。再说,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你算是很贞洁的。”

    “我不是说这个,”于锦铭笑笑,垂下眼帘。

    冰原一时陷入静默。

    前方隐隐浮出松林的轮廓,他们快到岸边。

    于锦铭开口:“谭姐,你知道的,在那件事上,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处——她不是自愿嫁人的,是她父亲逼她嫁的。她对她的丈夫,不应当负有忠贞的义务。我爱她,只要她也爱我,那她的丈夫才是不道德的第三者,该受世人谴责的那方。但……”

    但现实不是他所想的那样。

    “高队待我很好,站在他的角度,赶瑶瑶走,也是为我好……谭姐,为我好的人有很多,可我实在没办法认同他们的想法。”于锦铭放缓步伐,自言自语似的说。“究竟什么才是道德呢?它有一条固定而明确的准则吗?譬如说自杀,信基督的洋人认为自杀是大罪,自杀者上不了天堂,见不了主。对日本人而言,它却是至高荣誉,因此不惜以自爆的方式,为他们天皇尽忠。当然,自杀与通奸是两样的。自杀是一个人的事。我只是觉得……”他长吁,白烟模糊眉眼。“通奸有罪,但这么多年,我未见有什么惩罚。惩罚全落在了她身上。”

    “人活在这个社会上,有时候不得不……”谭碧嗫嚅。“于少,不是所有事都能论个是非分明。”

    于锦铭听了这话,眉头急急一颤,喉结紧紧地往上提。

    许久,他微微发抖地松下来,呵得一声笑了。

    “这样的道德,我不接受。”

    他没再说下去,也不必再说。

    如雾的松杉林随着脚步逼近,苍苍茫茫。

    谭碧朝着它无言地走着、走着,追想起了一个女人的面庞,白里透红,腮颊的红模糊,薄唇的红明确,永远被勾勒成爱神弓箭状——那是她在上海时的脸,浸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就像被泡在福尔马林罐里的珍奇动物,在一场场马戏里被捧出来展览。

    朝如青丝暮成雪,一种难言的情绪涌上。

    她轻悄悄地唤:“于少。”

    “嗯?”

    “你还爱她吗?”

    “爱。”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唯一一个。”

    谭碧的心被朝下牵了牵,那一瞬间,又在说与不说间为难起来。

    好在还没拿定注意,于锦铭就接了下去:“但不是非要在一起才叫爱,有时,不在一起反倒成全了爱……谭姐,这是常君教我的——他对你应当也是这种想法。”

    谭碧听闻,顿时震了一震,偏头看向于锦铭。而他正微笑地望着她。是时,一阵北风自西伯利亚冰原呼啸而来,拨乱了他蓬蓬的短发。于锦铭转头,自在地迎上去。他孩子气地张开双臂,行走在松花江上,风卷起他羊皮的袄子,翻飞着,好似下一秒就要乘风而起。

    “想不到啊,想不到!”他连声感慨。“谭姐,十五年前,我在上海认识你,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未来会是今天这个模样。”

    “是的呀,”谭碧在他身后,故意挤起嗓子,泪花里的玩笑声,尖且易碎。“我当初只想拿你们哥俩解解闷,谁能想到……”

    “谁能想到我会变成牛皮糖,甩都甩不掉了,是吧!”于锦铭大笑。

    松林近在眼前,他几大步跨上江岸,转身,面对走近的谭碧,两手背在身后。

    声音陡然放轻了。

    “谭姐,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替我带句话。”他笑着问。

    “什么话?”谭碧问。

    “帮我转告她,我很好,希望她也好。”

    第二百零五章  永远的喀秋莎 (中)

    他们坐上车,驶离松花江,一路的积雪,一路的白。直至进入中央大街,红红黄黄的俄式建筑出来,才增添了几分生气。一连下了几日的雪,好容易放晴,行商的人都出来了,人头攒动,很是热闹。

    谭碧想买点特产,随回信寄给苏青瑶,便叫于锦铭停车。于锦铭刹住车,问,他是一起去,还是在车上等。谭碧说不用等,让他先回旅店,自己可以搭公共汽车。于锦铭又问:“真不用?”谭碧道:“真不用,我还会跟你客气?”于锦铭听后笑笑,目送谭碧离去。

    他重新发动汽车,驶入傅家甸,停在十六道街尽头的新世界饭店。

    那是一幢向两面延伸的鹅黄色大楼,楼上插满了庆祝抗战胜利的小旗。正面镶嵌一扇圆拱形玻璃,玻璃下是高高的拱门。

    进到大厅,两个乌发白肤大鼻头的犹太人在大理石圆柱旁,叽叽咕咕说着话。于锦铭有意放慢脚步,经过二人,听见他们在讨论下周是否要乘飞机离开哈尔滨,局势日益紧张,万一苏联驻军和中国的军队起了摩擦……于锦铭掠过他们,往四楼去。

    到客房门口,于锦铭拿钥匙开门,进去,解开皮袍扔到沙发靠背。

    一旁摆收音机的小圆桌下压着一张纸条,原先没有的。

    他瞧见,抽出便条,里头仅寥寥两行字:

    苏宗泉、张寿篯将抵哈市,请予以接应。

    留函自毁。勿失密。

    正看着,门外冷不丁响起脚步声。于锦铭转头,同时将纸条折成四折。脚步声渐近,谈笑声也靠了过来,吵吵嚷嚷的全是英文,应是隔壁行商的美国佬携女伴归来。

    他们热热闹闹地过去,屋内重回寂静。

    于锦铭松了口气,捏着手中的纸条,走到窗边。四扇并排的大窗,两侧褐色的丝绒窗帘框住玻璃外连绵的雪光,似是一幅以白为名的画作。他将窗户推开一道缝,从裤兜摸出打火机,点燃便条。一簇细长的火光朝上伸展,快烧到手指,他甩甩手,丢出窗户,叫灰烬随风而去。

    折回来,坐到沙发,于锦铭摸出一支烟点上。他两指捏着香烟,深深吸一口,继而弓起腰,手肘支着膝盖,缓缓吐出。

    灰白的烟升到雪白的窗户,屋子里静得简直要浮出个静字。

    他指甲盖弹弹烟灰,又吸几口,继而夹着烟,长臂一伸,拧开收音机。

    无线电接收到异国的电台,正播放一首俄文歌曲,手风琴与口琴响得统一。于锦铭背靠沙发,跟着女歌手轻柔的嗓音哼起来,同时在心里将一种母语翻译为另一种。

    歌里唱的是:

    “苹果树和梨树上开满花朵,雾在河上飘过;

    喀秋莎站在岸上、陡峭的岸上,开始唱歌。

    她唱得是草原的雄鹰,她唱得是心爱的人儿……”

    伴着悠扬的旋律,他从内兜取出一块用手心盘得油亮的怀表。银质的外壳因曾被坠机的烈火炙烤而变形,底部凹进去一块,导致卡扣难以合拢。他拨开盖子,表芯坏了一直没修,指针蒙着薄灰,永远停在了十六年前。在银盖内侧,贴着一张核桃大小的合照,合照上两人的面目早已模糊不堪,隐约能瞧出是一男一女,并肩在雪地。

    于锦铭对着那小小的椭圆,尝试回想那个人的样貌——矮个子,很瘦,瓷白的皮肤透着抑郁的淡青。是短发还是长发?他记不清,且当是长发吧。长发拢着巴掌大的小脸,细眉,杏眼,尖下巴,好似一把装在黑漆描金妆奁里的象牙扇。

    他知道她现在一定不长这样。

    他就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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