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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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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建文哭天抹泪,先诉说这么多年的思念和担心,再回忆当年小林音的活泼与可爱,最后还痛苦地回忆当年,直说自己满心悔过,若不是程敏华坚持切割,绝不会闹成那般田地。

    说一千道一万:都是别人的错。

    程音就不该指望从他嘴里能说出什么新颖论点,然而老借口正好能戳到旧伤疤。虽然过去这么多年,她一直执着地在单方面和程敏华闹矛盾,但林建文没资格说她妈半句坏话。

    全世界数他最不配。

    林建文见程音一直面无表情,心情倒比进门时要放松。

    他这个女儿从小暴脾气,有点情绪全都写在脸上,若要翻脸早就翻了,现在虽然看不出对他有多友善,至少不像从前那么敌对。

    亲生的还是不一样,他毕竟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前些年,还托人往台州的学校寄钱,你收到没?”他瞎话张口就来。

    这句不过是个引子,为了引出后一句来。林建文用手指潇洒地梳过自己日渐稀疏的头发,眼睛滴溜溜望了一圈屋子里的陈设,将目光落在了始终不发一言的季辞身上。

    “小季啊,当年哪想得到,你能这么有出息,这房子买下来得不少钱吧?有按揭要还吗?”

    季辞不语,眉心微微收拢。

    “嘿呀,瞧我问的,季总买房肯定全款!”

    林建文笑得见牙不见眼,牙龈由于营养缺失,萎缩出一个个黑色小三角,远看像魔鬼口中的对排的锯齿。

    程音忽然涌起一股极强的耻辱感,她太了解林建文,几乎能猜到他下一句要说什么。

    还能说什么?永远在赌,永远缺钱,赌徒是没有人格尊严可言的。

    就算十年不曾见面,当年像扔旧家具一样将她丢弃,也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厚着脸皮出现,和她谈钱。

    林建文却根本没打算和她谈,他的笑模样完全做给季总看。

    “你俩现在,还在一起呢?”

    且不说二人同居事实确凿,端看他俩之间的化学反应,他这情场老手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更别提季辞对程音那过于明显的保护姿态。

    林建文越看越得意。

    “我这闺女,十几岁就跟了你,那会儿可还未成年啊,我老早看你小伙儿有前途,干脆睁一眼闭一眼,怎么样,老泰山够意思吧?”

    程音若不是坐着轮椅,恐怕已经跳了起来。

    这老不修在说什么?还是说,在威胁什么?他怎么能这么不要脸!

    她刚一直起腰,还没开口说话,便觉季辞往她肩膀落下一只手,轻轻的安抚意味。

    “林叔,”一直沉默观察的男人,终于说出林建文进门后的第一句话,“外面天气不错,不如出去边走边聊?”

    初夏的北京,今日天气预报说降水概率80%,外面正大风卷着垂杨柳,似摇滚歌星疯狂甩着长发,不知哪里看出的“天气不错”。

    然而林建文定定看着季辞,这个曾经借宿于他家的年轻人。

    当初不过是个青葱少年,如今已经是成熟男人了,久居高位使他的眼神充满压迫感,鬓边微微的灰调和眉间淡淡的倦意,让他无需多言便有掌控者的气势。

    他笑着说天气不错,天气就不错,你只能附和。

    林建文面对他时,有一种被正值壮年的头狼盯住了咽喉的战栗。

    狼王现在要从领地将他驱逐,他只能同意。

    第67章 盛夏

    林建文二话没说起身出门, 能有机会和季总谈条件,原本就是他的来意。

    不料程音却不允许他继续信口雌黄,脱口道:“林先生, 我从没收到过你的汇款。”

    她叫他“林先生”。

    林建文扭头去看程音, 这还是他进来之后第一次正眼好好看她——有什么可看的,就是个不重要的小道具, 他用来谈判的筹码,和赌桌上花花绿绿的代币没有太大区别。

    仔细看,却和从前大不相同了。

    她的目光安静而深邃,像流沙或者沼泽,可以将面前的人无声吞噬。

    林建文这才注意到,她居然坐了个轮椅, 这让他心生惊恐,她是残疾了?受了挺多苦?直到现在他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程音像是读出他心中所想,笑得阴柔:“对啊,你们把我一个人丢下,我太害怕了, 连夜追出去找你们,半路上被车撞了,从此半身不遂。”

    她显然是在扯淡,季辞却眉心一跳, 捕捉到了其中一个关键信息。

    “把你一个人丢下?”他问得是程音,看的却是林建文。

    “唉,我当时也没办法, 都是你姜姨不同意, 她不舍得多花一份钱。”林建文继续熟练甩锅。

    “是姜明月留给我一笔钱,让我能付学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不至于进收容机构。”程音继续戳穿他的谎言。

    “那会儿你都高三了,跟着我们偷/渡出国,学业可就荒废了,你妹妹成绩差嘛反而不可惜。你看你留在国内多好啊,考了好大学,找了好工作,又跟你从小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些都是我靠自己努力得来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说的好像你是为了我好。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更有可能遭遇的是各种不幸。被拐卖、□□、诈骗。被完整地或者拆开来卖。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孤儿,不正是刽子手最喜欢的目标?”

    程音冷笑,本意是要将丑陋的事实狠狠砸向林建文,不想被砸的另有其人——季辞搭在她肩头的手指倏然收紧,甚至控制不住微微颤抖,她立刻闭上了嘴,不再继续多言。

    但季辞的情绪,似乎遭到了十分剧烈的冲击。

    一时疏忽……她给忘了,他并不知道她在台州时的悲惨往事。

    “知知,你要是饿,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点心。”季辞俯身在她耳边道,“我送林叔一趟。”

    他的声音轻缓柔滑,像是半空中垂落的尺素白绫,只有程音听得出,那背后藏着雷霆万钧。

    三哥生气了。

    也罢,至少他不会再相信林建文的巧言,老东西休想再从她这儿骗走半毛钱!

    季辞其实并不像程音想象的那么轻信。

    虽然在过去的岁月,他始终对林建文保持着晚辈的谦卑,但那只是出于对程敏华的尊重,他不想令自己的恩师感到难堪。

    这不代表他不知道林建文是哪种货色。

    毕竟,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交锋。

    雨倾盆而下,将车前玻璃变成了毛花玻璃。

    雨刮器忙忙叨叨,林建文却满心踏实——他跟季辞一起进的地库,亲眼见到他挑了最贵的一台豪车。

    特意为了送他。

    一旦不用四目相对,无需直面季总的目光压迫,林建文又重新拿起了倚老卖老的岳父范儿。

    小季的开车技术不错,怎么看怎么顺眼,他几乎想不起他当年一穷二白的样子了。

    林建文一度很烦季辞。

    确切说,他烦的是程敏华的软心肠,刚结婚的时候,她可喜欢往家捡猫捡狗,弄得他颜料里成日都是猫毛,画面还没干透,上面又多出两个狗爪印。

    林建文大发了一通雷霆,程敏华捡小动物的毛病是治好了,竟然又开始往家里捡人!

    还赖说是林音捡的?有什么区别,她们母女俩性格如出一辙。有那个闲工夫,怎么不知道多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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