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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究。

    “下班了?”他问候她,“上次我发的消息,你没回。”

    温越本以为他会主动忽略那条信息,没想到还直戳了当地问出来。

    “后来我去工作了,就没回复,我以为路先生会明白我的意思。”

    她以为,成年人之间有不回消息就是拒绝的默契。

    “我不明白。”他直白打断她,她脸上刻意的冷淡让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细细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两分玩味。

    “我”

    温越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那般百转千回的少女心思、小心翼翼的思量,不断衡量礼物和感情之间的分量,这些情感,又要如何才能解释给他听?

    根本不能。

    他没等来她的回答。但他并不介意。

    “不过,这无关紧要。

    路辰焕看住她。不知为何,她总给他一种特殊的感觉。有时她像一本书一样能被轻易地读懂,有时又像一整个碧波汪洋,正如那部著名的电影中所说"A woman’s heart is a deep ocean of secrets."

    很少有女孩能在路辰焕脑中留下什么印象。可莫名地,她在他这儿的印象越发深了。

    他上前一步,温越不觉后退一步。很快,她就退到了车旁——那是他的车。

    逼面而来的男性气息,让她觉得喉咙干哑,呼吸滞涩,就连心脏都麻痹了半边。

    少年的琥珀色的眼睛里仿佛有万千星河流转。

    冬日的暖阳从林荫之间倾泻而下,在他们身上笼上一层梦幻般的滤镜。

    广播站里的音乐也推向了高潮。

    “爱是一种信仰,把我带回你的身旁。”[2]

    有校园报社的同学正好从旁边路过,见到此情此景,心中一动,举起手上的相机。

    咔嚓一声。

    这一瞬间就此定格。

    第 67 章   第六十七章

    两人并不知道自己落在了别人的镜头里。

    路辰焕微微张开嘴,告白的话语就要呼啸而出,温越却率先开了口。

    她向他道贺:“阿焕,恭喜你!”

    她昨天就已经知道这个消息,在网上祝贺了他,但祝贺的话语,肯定不会有人嫌多。

    路辰焕霎时冷静下来,硬生生憋住了要说出口的话。

    不行,还得再等一下,得把婚约彻底落实。

    这下轮到路辰焕挑眉看着她了,那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她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像她这样有灵气和天赋的人,少见。”路辰焕淡淡地说。

    梁风忻了然地点头——这才像路辰焕。路辰焕从不轻易动心。像他们这个圈子里的男人玩得都很花,但路辰焕身边确实一个女人都没有。

    “既然她有那样的灵气和天赋,又有那样的脸蛋和身材,她注定不普通,是光靠美貌就能实现阶级跨越的人。所以,我提前帮助她熟悉和了解这个圈子,让她规避风险,这难道不是在帮助她?”

    梁风忻说得理直气壮。

    “随便你了。”路辰焕扯起唇角,笑得漫不经心。

    其实他想说的是,随便她了。这个“她”是温越。随便温越怎么选,那毕竟是她自己的人生。

    车子在浓重的黑夜中冲上山,驶进一条私家路,在一栋带花园的大别墅前停下。

    “行了,你送我到这儿就行。今天太晚了,下次再介绍你和老高认识。”梁风忻说着,拉开车门,干脆利落地下了车。

    别墅的锻花铁艺大门门口,立着一位身材颀长、气势十足的男士,四十岁上下,气度儒雅从容,正是梁风忻口中的“老高”。司机停车,梁风忻踩着高跟鞋快走几步,伸长手臂和这位男士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尔后,黑色轿车破开夜雾和云海,重新驶上另一条私家路。

    大秀结束后的第二天,Tera杂志实行调休,给实习生放假,正式员工需上班。温越这几天累得犹如被抽筋剥皮一般,睡觉睡得格外沉。

    但是,在见识过路辰焕由内到外的随意、以及梁风忻看似松弛感满满但实则武装到指甲盖上的风格后,温越才发现,自己所谓的“经典复古”,其实只是一种仿造。

    一件上档次的老钱风大衣,只要主人的身材不发生变化,是是能够反反复复地穿一辈子的。温越不由得想起中学时候读《红楼梦》,曹公的一支笔是何等的犀利。

    他写林黛玉进贾府,写她看到的贾府的钟鸣鼎食,用的是“半旧”一词。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半旧的弹墨椅袱

    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资格“半旧”。因为普通人所购买的衣服,都是便宜的锦纶或涤纶布料,用久了会起毛球,磨出毛边,一如她毛衣的袖口和大衣掉落的纽扣。

    真正的“老钱风”,代表着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在城市里寸土寸金的地方有大平层,在乡间有宽敞得可以开party的大别墅,墙上挂满价值不菲的艺术品。

    参加晚宴时他们会穿专门的晚礼服,骑马的时候有马术服。就像香奶奶的小香风上衣,永远都不需要考虑清洗的方式,因为穿着这些衣服的阶层,从不会将它们穿第二遍。

    温越捞起一条浅卡其色宽松长裤和一件紧身毛衣看了看,最终决定穿着它们出门。

    穿上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Gone with the wind》里的郝思嘉,那个穿着妈妈窗帘布做的绿色裙子、带着刚从院子里公鸡身上拔下羽毛的郝思嘉,打算去征服这个世界。

    她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坐上奔驰AMGGTR,被司机载着一路往南往东,上天桥,过转盘。

    道路两旁的遮天蔽日的大厦被甩在车后,建筑密度渐渐稀疏,植被越来越茂密。

    奔驰驶过大片尚未开发的土地,驾到私人公路上。温越眼前忽然出现大片大片平整的绿地。在这些没有许可证无法进入的绿地之外,还有人住在连翻身都困难的笼屋里。

    这座城市给她的感觉极其割裂,像一座巨大的万花筒,无数个折叠世界,每个折叠的小世界里,人们过着各自悲喜不相通的、酸甜苦辣的生活。

    到了马球场,梁风忻在门口等她,亲热地将她拉进去。

    “走吧。今天主要带你熟悉马球的规则,再给你感受下骑马的感觉。”梁风忻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更衣室换了衣服。

    换好马球服,带上头盔,拿着马球杆,温越看着镜中英姿飒爽、假模假式的自己,白色的马球上衣和同色系的马球裤,棕色的、修长的马靴包裹着她的小腿。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样一打扮,她也算初初有了马球手的风姿。

    与此同时,梁风忻也换了一身马球服,命令骑师给温越牵来一匹温驯的马球马。

    “你先跟着骑师练一练,学会骑马。我会让骑师教你正统的英伦骑法。我不仅要你学会骑马,还要你骑得好看,腰背挺直,姿态美丽。”

    “等你学会之后,可以同步学习马术和马球。休息的时候可以去看他们打马球赛——今天有一场精彩的马球赛。”

    温越依言跟着骑师进了马场。

    女骑师讲解细致、耐心,她学起来很快,掌握了基础的理论知识就要上马实操,想要快快地学会这项运动。

    没想到骑马看起来容易,实则并不是这样。马球靴很厚很硬,像套在她腿上的铅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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