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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这儿好冷。咱们从漠北过来,也没准备什么御寒的衣裳,失策了。”

    她一抬眼,沈雁回只觉得。

    真漂亮啊。

    凤眼修长,鼻高唇薄。

    她竖着高马尾,额间垂着一根银链,身穿着一件白布红边的袄裙,腰间叮铃当啷地挂着一堆银饰与一只香包。

    这副打扮,美则美矣,就是有些不太保暖。

    “我这儿有件斗篷,若是娘子不嫌弃,您先披上。这样的小雨夹杂着雪,可冷。”

    沈雁回从小推车下拿出一条月白色狐皮斗篷,递到女子跟前。

    她自然是没有狐皮斗篷的。

    这是谢婴的。

    临近年末,县衙的琐碎之事便多了起来。乡里有不少的文书册子递上,都要给谢婴过目,最近的谢婴便很少来小食摊用饭。

    当然,也不能叫他在县衙里可怜巴巴地吃冰糖肥肠。

    陈莲给谢婴包了许多馄饨与饺子,叫明成下了给谢婴吃。

    虽然大部分全叫明成给吃了。

    谢婴的衣服,本不便借给他人穿,况且这是谢婴特地取了给沈雁回御寒用的。

    可眼前的女子实在是穿得太少了。要是穿得这样单薄,在她小食摊上用完一顿饭,非冻成冰棍不可。

    她知晓谢婴爱干净。

    但她还是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才能不将白狐皮洗坏吧。

    “多谢。”

    女子接过这斗篷,先是一怔,又抖开仔细瞧一瞧,随后嗅了嗅,就是迟迟没有披上。

    “娘子,这斗篷不脏。”

    沈雁回眉心一皱。她好意将谢婴的斗篷借给她披,莫不是她还嫌弃上了?

    “并不是。”

    那女子莞尔一笑,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雁回,眼里露出几分狐疑,“这斗篷上好大一股壶柑的香味,还挺好闻的这是小娘子你的斗篷吗?”

    虽说这是谢婴的,但这好歹也是从沈雁回的小推车底下拿出来的。

    沈雁回瞧了一眼这女子的眼神。

    怎么一副似是她偷了谁的衣服似的!

    虽然说她这样摆小食摊的,有一件毛色上乘的白狐皮斗篷,确实是有些奇怪。

    但是,她瞧起来也不像是个扒手吧!

    “是朋友借给我的”

    沈雁回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还是张罗着给她炒菜,“娘子您瞧瞧要吃些什么?腊肠芋头、油焖虾子、酱炒茭白,还有鸭腿、蛋饺类,您选一选罢。”

    “嗨,我不挑,你随便给我上些,我都能吃”

    她将那件狐皮斗篷往身上一披,又转身与她的那匹马攀谈,“胭脂,还是狐皮斗篷暖和啊。这料子,让我有些想起一年多前,我猎的几只白狐狸呢。你还记得嘛,是咱们一块猎的。”

    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不对劲,很不对劲。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好香!”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胭脂也饿。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

    茭白遇到热油,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只知狐皮价贵,没想到这件斗篷竟这般贵,我今日就还给他。”

    这件白狐皮斗篷最近日日都由沈雁回出摊时披着,实在是保暖。彼时若要炒起菜来,她便收好了放在小推车的下边。

    千金!

    这要是从泥炉里蹦出个火星子,飞到上头,她可一点儿都赔不起。

    “既是给你披的,你还给他作甚?”

    荆三娘笑了笑,“情意可不止千金呐。”

    沈雁回瞥了她一眼。

    余光中,她忽然觉得荆三娘披着这件白狐皮斗篷的样子,有些眼熟。

    “这是今日最后一些茭白了,我给三娘炒了,您一并吃吧。”

    冬日的茭白鲜嫩,码头上随处可见有卖茭白的。用于油焖,用于酱烧,都滋味鲜美,油香中饱含着一股清甜。

    “茭白,好东西。”

    荆三娘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我的儿子就很喜欢吃茭白如今想来,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吃茭白呢,还是喜欢冬日里去泥塘里挖茭白跟那些摊贩去换瓜蒌呢。”

    “三娘,您有儿子了?您看起来很年轻啊。”

    她怎么瞧,都觉得荆三娘与舅母的年纪相差不了多少。

    “是吗?”

    荆三娘抚了抚自己的脸颊,“沈小娘子的嘴这般甜,我儿子都很大啦。”

    “三娘您生冻疮了。”

    沈雁回注意到了荆三娘的手,与她年轻的脸庞大相迳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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