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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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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椋深吸一口气,庆幸自己开山路车技一流。

    她咬着牙回:“因为……”

    她囫囵编了一句——

    “我厂里工具比较多。”

    第30章 第三十块碑

    车开到隔壁村子不需要多少时间, 孙捡恩看着地图移动的光标,问:“这些村子的名字都是一直有的吗?”

    “怎么还有叫鸭鸣村的。”

    卢椋:“应该是代代相传的吧。”

    她在厂里做工大部分戴帽子,这些年升级的防粉尘装备又太厚, 很容易闷出汗。

    卢椋出门就不怎么戴了。

    外面的风冷,她也留了一道细小的窗缝。

    破皮卡的手摇杆修好了,就是空调不算很暖, 卢椋会观察孙捡恩的神色。

    孙捡恩点头,“你很熟悉这些村子吗?”

    车开过半座山, 进入隧道,视线陡然暗了下来。

    卢椋的声音也被隧道回音遮蔽, 她只好点头。

    孙捡恩又说了一句什么, 马上又进入下一个隧道, 手机信号像灯火一样明明灭灭。

    等车穿过三截隧道继续驶入国道, 孙捡恩适应了好长时间才吐出一口气。

    一道缝隙的凉风也吹得卢椋头顶的发飘摇,她略微紧张地问:“晕车吗?”

    孙捡恩摇头,“坐火车过来也没这么多隧道。”

    卢椋笑了:“不许撒谎啊, 我还是坐过这的车,隧道不少。”

    “坐上去手机一直接收消息,好麻烦的。”

    孙捡恩问:“你也有坐火车出去吗?”

    她还记得刚来那一天的阴雨, 这两天却晴朗得不像话,心情也好了很多。

    “会啊, 去市里逛逛。”

    “这车确实不快, 对扬草来说能通车就不错了, 我上大学的时候还没有这车呢。”

    孙捡恩:“是苍城吗?”

    卢椋:“改天有空我可以开车带你去。”

    孙捡恩:“改天是具体哪一天?下星期还是下个月?”

    卢椋想了半天, “下周不行, 还有单子。”

    “下下周……”

    破皮卡开山路多少有些颠屁股,卢椋算完自己的行程也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片山坳里的村落, 四周青山常绿,村子门口还有介绍村子的立碑。

    卢椋带着孙捡恩下车,说:“这都是我做的。”

    没等到卢椋行程的孙捡恩走到立碑面前拍照,取景框里还有这么大的石雕凉亭。

    卢椋欸了一声,“干什么呢。”

    村口的亭子外坐着不少晒太阳的老头老太太,孙捡恩:“卢师傅的作品,我要保存。”

    她说得像卢椋是什么名家大师,卢椋都有些不好意思,赶忙拉着孙捡恩走了。

    孙捡恩把自己的手递上去,“不要拉我衣服,拉手。”

    她的语气不容拒绝,等卢椋拉住她的手,她又有些不好意思,“卢椋,你手好热。”

    卢椋:“握方向盘握的,新换了的方向盘套,可能还有染你一手皮革味。”

    孙捡恩抓住卢椋的手闻了闻,卢椋吓了一跳,女孩却认真地点评:“不是皮革,是大马士革玫瑰的味道。”

    卢椋:“那是什么?”

    孙捡恩:“玫瑰花,不过我没见过。”

    “之前生日,安璐送了我一瓶这样的香水。”

    她又嗅了嗅卢椋的手,喜欢得特别明显。

    卢椋自己也闻了闻,“你学的是表演系吧?明明就是皮革味。”

    “香水至少香的,如果是玫瑰味的香水,更不是这个味道了。”

    她像是被孙捡恩逗笑了。

    下午的日光悠长,村道边上铺了一层稻谷,也有野鸟飞过在这里驻留。

    孙捡恩毫无被戳穿的窘迫,手指插进卢椋的指腹,“那你以后就用这个味道吧,我很喜欢。”

    卢椋:“皮革味老大了。”

    孙捡恩:“我说的是玫瑰。”

    卢椋是在石头堆里长大的 ,比起爱打扮的妈妈,她更像是一切从简。

    毕竟在这些粉尘里生活,干净就是最好的外貌,虽然上学的时候甘澜澜说她身上粉味很重。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脂粉,结果是石头粉。

    卢椋:“我不适合吧。”

    她就这么牵着孙捡恩的手往前走,孙捡恩没看到她略微紧张的神色。

    石雕师傅雕刻过无数神像的手,却没有和人这样十指紧扣过。

    孙捡恩走在她的身边,看着两个人拉长的影子,心里空掉的一部分莫名填满了。

    “合适。”

    “你很热烈。”

    但是有刺,总是拒绝我。

    不过石头也可以香气馥郁惹人贪心。

    孙捡恩放任这种陌生的情绪翻滚,好像走的不是普通的乡村小路,而是不可知的未来。

    她在心里对李栖人说对不起。

    又不后悔。

    如果让李栖人严加控制的恋爱会令人恋恋不舍,她觉得为卢椋心神摇曳不算不务正业。

    虽然这才刚刚开始。

    卢椋从厂里过来,先带着孙捡恩去了主顾家里。

    她们走了一段路就松开了手,前边的老屋门口堆满了丧葬用品,也有人在侧门起锅烧水。

    还有一只吊着竹篮的大黄狗从孙捡恩身边跑过,蹄子差点踩到她的脚。

    孙捡恩还没有反应过来,那只狗已经跑到锅炉边上了。

    竹篮里装着的是两桶酒精。

    卢椋先过去和炉灶边砍骨头的女人打了声招呼。

    孙捡恩跟在她后边,好奇地看着这个瘦高的身影,发现她个子比卢椋还高一些。

    不知道是太瘦还是故意穿得这么少好干活,袖子撸上去一截,手腕和手比一边的白切鸡还抢眼。

    孙捡恩认出她了。

    是昨晚和卢椋点头打招呼的厨子。

    砍骨头活像切豆腐的女人在沉闷的声音中和卢椋寒暄,骨髓迸溅在厚重的菜板上,血肉和骨髓的碎末宛如油画厚重的颜料。

    对方看了一眼孙捡恩,又看向卢椋,似乎在问她是谁。

    卢椋:“女朋友。”

    周围还有备菜的阿姨,好几个炉子,蒸笼冒着热气,都是晚上开席的大菜。

    这样的活中午是简菜,晚上是重菜。就算还没到葬礼的最后一天,厨子也每天都在,给这群干活的人包饭。

    卢椋说得像是刚才问你筒骨要砍几刀一样。

    厨子看了她们两眼,说了句不咸不淡的恭喜,似乎不惊讶卢椋的取向和女朋友异于常人的美貌。

    卢椋:“走了。”

    对方只是点点头,孙捡恩不忘回头看。

    地上的路不算平,毕竟是老房子,这些年疏于维护,卢椋提醒道:“小心脚下。”

    她的丈夫是同村人,还是隔壁栋,算是青梅竹马。

    这次村里大部分人都来吃席奔丧,更是热闹。

    孙捡恩看什么都新鲜,问卢椋:“她是专业砍骨头的吗?”

    她的眼睛都亮了几分,卢椋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说:“没见过?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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