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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语音方阵当成了催眠音频。

    第二日醒来,鹿临溪第一时间把自己想要辞职回家找工作的想法告诉了妈妈。

    预料中的劝阻没有到来,她收到的回复只有来自妈妈的关心。

    她问她,是不是工作上受到了什么委屈,领导和同事不好,还是大城市的生活压力太大了?

    消息框另一头的妈妈说了很多,同样是曾经让她看了就头疼的语音方阵,但是这一次,她只把手机放在耳边,每一条都认真地听了过去。

    她想,还好她回来了。

    她有世上最好的妈妈,会支持她做出的一切选择,她要是扔下她先走了,她会自责一辈子的。

    两个月后,租房合同到期,工作上的交接也已完成,在与合租的女室友道别后,鹿临溪开开心心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回家的那一天,她黏着妈妈转了一个下午,也吃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妈妈做的糖醋鱼。

    吃饱喝足后也歇不下来,无时无刻不追在妈妈身后,嘴上喋喋不休地说着许多事情,一双手更是见缝插针地想要帮上点儿忙。

    “怎么那么高兴?楼下养的小狗都没你能跳。”

    “回家了怎么不高兴?我见到你就高兴得不行!”

    再说了,狗能跳,鹅也能跳啊。

    有些话说了都没人信,她可是当了十几年鹅的人!

    鹿临溪这般想着,忍不住偷笑起来。

    妈妈看了她一眼,盈满笑意的眼里露出了一丝好奇:“忽然傻笑什么?”

    “我以前总觉得在外头可以多赚些钱,现在想明白了,钱难挣,屎难吃,再怎么努力,一辈子也是很容易看得到头的!”鹿临溪说着,把手里擦干了的盘子放进了厨柜,弯弯的眉眼里满满写着知足,“与其一辈子都漂在外头,想要一个稳定的住处都要负债大半辈子,我还不如回来和你一起住,这辈子都陪着你,赖着你!”

    “不嫁人了?”

    “嫁什么人啊,别的男人我不伺候,别人家的爸妈我也不伺候,我这辈子就伺候你一个!”

    妈妈听完摇了摇头,嘴角却不自觉扬了起来:“谁伺候谁啊?”

    “哎呀,妈!不给面子了不是?”鹿临溪撇了撇嘴,反问道,“你就说行不行嘛,我不结婚,我就跟着你。”

    妈妈没有拒绝,只是笑着对鹿临溪说:“你要真想我伺候你一辈子,我是没有半点意见的,不过话也别说那么死,没准以后你自己就变想法了。这世上那么多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遇上一个特别喜欢的,喜欢到不想和我一起住了……”

    “才不会呢!”鹿临溪笃定地说着。

    她还能喜欢上谁呢?

    她已经找到最好的那个人了,不管去到哪个世界,都不会再有第二个傻子,因她三分好,还她十分真了。

    可惜了,她没办法把他带回来给妈妈看上一眼。

    如果他能来,妈妈应该会很满意他的,毕竟只要他愿意,很轻易就能讨人喜欢。

    如果她的身旁能多一个他陪着,将来妈妈走时也能对她放心许多。

    不过如果只是如果,她有自己的凡尘一梦要做。

    其实她有点怠惰了,那些不用上班也有饭吃、有钱花的日子实在太美好了,以至于她辞职以后一时半会儿有点提不起工作的劲儿。

    好在先前存下来的钱够她继续躺下去,每日住在一起的妈妈也没有半点催促她出去工作的意思。

    可没人催不代表不会焦虑,为了早日让自己的生活重回正轨,她还是在猛猛放纵了三个月后,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小城市的工资少了许多,但是工作也比从前轻松不少。

    一年后,那篇烂尾文的作者又开新坑了,文下有人撒花欢迎她的归来,也有人跑来排雷她的坑品。

    无论那篇新文底下吵得多么不可开交,《入魔》的结局都再也没有一丝更改了。

    时间这东西啊,总是过得又快又慢。

    看似难熬的日子,在周一至周末的反复轮换间,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十年。

    鹿临溪能够渐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远远不如从前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炸鸡烧烤变成了不太想碰的东西,奶茶和可乐也被温度适宜的热水代替了。

    她开始被退休了的妈妈拽着跳起了操,教学视频里的那些动作倒是简单,如果不考虑标准度,那就很像家庭版广场舞,会累但不至于难以坚持。

    起初她是非常拒绝的,可她那位亲爱的妈妈呀,总是用一双期盼的眼神望着她:“我每天一个人跳得很寂寞啊。”

    行啦行啦,跳就跳嘛,反正她也是专门回来陪她的。

    这一跳,又是几年过去了。

    鹿临溪先前那副半死不活的社畜身子,似乎也在不知不觉间多了几分健康赋予的活力。

    她有时很想某个人了,就会翻开那本小说看一看,看看那些熟悉的名字,看看某人早期在主角面前装模作样的样子。

    当初那个烂尾作者一直没有停止写作,在经历好几次心态裂开后,也算是成功用作品扭转了当年烂掉的口碑,只是鹿临溪再也没有看过她的小说。

    那本人人臭骂的烂尾小说被作者扔进了“黑历史”分类,和其他三本“难兄难弟”挤在了一起,然而就是这样一本黑历史,已经快被鹿临溪盘包浆了。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哪怕作者盖过章,她仍旧是越看这原文越觉得谢无舟不可能喜欢上浮云。

    他好像只是很懵懂地向往着那种光一样的善良,除此之外,便只剩下了利用。

    如果故事真按那样的发展走了下去,那他每一次看到浮云不顾一切去救沈遗墨时,会不会也在心里想过,为什么当初没有人去救救他。

    他望向浮云时眼中的复杂,不像是爱意,更像是说不出口,也从来都求不得的奢望。

    一个让阴云遮蔽了一生的人,第一次在旁人身上看见了一缕光,只是他一定很清楚,那缕光不属于他,也照不进他的心里,所以他能狠下心去利用,却偏又不忍彻底摧折。

    真是个别扭的家伙,分明期盼着得到拯救,却从来不肯给旁人一丝机会,一门心思只想靠自己改变一切。

    还好她误打误撞闯入了那段过往,这才得以窥见阴云之下那颗最柔软,也最赤忱的心。

    恰好这样的想法,在作者忽然有感而发的一条微博里得到了应证。

    那条好长好长好长的微博里,作者带着自省和向前看的心态,回顾了写文十几年来笔下的每一篇文。

    而在提及《入魔》时,作者第一次提及了被自己砍掉的那部分大纲。

    她说,本该有一场梦境,由女鹅去到反派的过往,将他拯救,再让他遗忘。

    当过往残忍的真相被女鹅撞破,女鹅会试图让他放下仇恨,陪他一同寻求解决天魔的方法。

    可她写着写着,总觉得不能说服自己,在逻辑与设定上,浮云似乎没有能力拯救那时的谢无舟。

    对于谢无舟这样一个自我封禁的人,既然不曾相遇,便也不该爱过。

    可要是不去写那一段过往,好多东西又好像全都说不通了。

    她当时想了很久,觉得云杪倒是具有这种能力,但是谢无舟绝对不可能喜欢上云杪,云杪也绝不可能善待那时的谢无舟。

    开坑前想的大概走向忽然卡在逻辑不通上了,于是整篇文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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