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校园

秀才家的小娘子
林菀意外穿越到一个不知名朝代的小村姑身上,小村姑外出采药,不小心失足落水磕破脑袋落入河中,被好心的秀才所救。 秀才有一副好皮囊,生得清俊疏朗、书卷气十足,性子又是温和端方,很是符合她的喜好。 她见秀才活得艰难,婚后便想法设法对他好。她因怜生爱,自此爱上那个清隽内敛的秀才。不过万幸的是,她的良人从未教她失望,他予她尊重宠爱,予她财富地位,也给了她一个真正的家。 起初,李砚是出于责任娶的林菀 他对她虽不讨厌却也谈不上喜欢,只是心疼她的遭遇,好似看到这些年艰难度日的自己 李砚想,既然林菀名声因他有损,那他负起这个责任无可厚非。他家贫,本无意娶妻,除了读书以外,好似也不擅长其他。林菀跟着这样的自己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过上好日子。 他想,若是哪天她想要离开了,自己与她和离便是。 可是日子一日日过下去,非但没变穷,反而是越过越好了,而那和离的打算早就被他抛诸天际。 他们一路从镇上、县里、再到上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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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着星星想你
如果郁溪是个软弱的人,她的人生可能就这样了。 贫穷小镇,单亲家庭,疯妈妈和外婆相继早逝,寄住在贪婪舅妈家,十八岁一满就被逼退学结婚。 可郁溪拿着个啤酒瓶子直接砸在了自己额头上,她死都不认命。 一片温热从额角流下,她感觉不到疼,只觉得晕。 后来她倒在了一个女人软软的怀抱里。 那女人有双桃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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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后心动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骆书禾和晏池私底下都没联系 这桩婚事本就是家里长辈牵线,婚前就说得明明白白,纯属各取所需,最好井水不犯河水互不打扰 骆书禾也一直记得那天,两人第一回 见面就当场领证。从民政局出来后,男人姿态懒散把着方向盘送她回学校,面无表情提醒她道: “只是搭伙做个样子,你最好别当真。” 骆书禾把红本子往书包夹层一扔,认真点头 这段丧偶式婚姻持续了小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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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夏天了
为了让家里的不速之客知难而退,虞夏单方面写下两人的“同居约定”: 1、不能让同学知道他们住在一起。 2、不能在晚上十点后发出大的动静。 3、不能进出她的房间。 4、………… 虞夏最初和李聿约法很多章是想让他主动搬离自己家。 后来俩人熟悉,她突然觉得—— 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其实也不影响她什么? 同学知道他们住一起更是没什么关系……她现在去把那些破规矩毁尸灭迹应该也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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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蛇蝎娘子
如果苏灵筠活在话本中,她大概会是拆散男女主人公,给他们制造坎坷的那个恶毒女配吧。 在所有人眼里,苏灵筠出身书香门第,知书达礼,温婉端庄。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切仅是假象。 她是一个恶人,但她不认为自己是恶人, 她做了很多坏事,但是那些坏事都是有理由的。 她恋慕一个男人,江怀谨,他是安阳首富之子,容貌昳丽,年轻多金,温文尔雅,是全城未婚少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可他与安阳第一美人程清清,也就是她的表妹情投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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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竟是我自己[穿书]
江遇号称娱乐圈传奇,童星出身,三料影帝,兢兢业业演了十几年戏。 最终顺利猝死,享年二十。 再睁开眼,他穿成了一本娱乐圈耽美文里一心上位下场凄凉的搞事炮灰。 江遇原地安详躺平,把搞事剧本扔了。 从此开始莳花弄草、读书看报、早睡早起、做广播操的健康咸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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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女主的妹妹后被流放了
林岁晚上辈子命不好,没摊上一对靠谱的爹妈。 亲爹借出差跟情人约会的时候,亲妈连夜坐飞机跑去捉奸,并顺手将拖后腿的女儿单独锁在了郊区别墅里,一关就是大半个月。 林岁晚上辈子是被活活饿死的,享年只有五岁十个月零八天。 小饿死鬼于枉死城内徘徊了百年,好不容易领到投胎号码牌的时候,却被迫带着【位面问答系统】,半推半就地穿越到了名为《逃跑皇妃:穿越庶女要倾城》的逃婚流言情虐文里,成了女主同父异母的嫡出妹妹。 此时,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贵妃女主已经逃婚。 林岁晚一家被皇帝男主迁怒,全府老老小小都被流放发配去了北疆。 后又因北狄入侵,灾荒战祸不断,老老小小接连着全都死了个干净。 林岁晚是死得最惨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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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嫁
撞破心上人与闺友私情那日尹宛哭着跑开,没想到竟扑进了从兰馨殿出来即将远赴藩地的白王魏衡怀里。 这一幕恰好被兰妃看到,兰妃心疼儿子无人照料,当即求了皇帝赐婚。 尹宛无法只能应下。 婚后二人相处并不融洽,毕竟郎无情妾无意。 眼见着自己后半辈子都要闷死在王府里,尹宛动了去戍边寻父兄的念头。 几经思量后,她拿着和离书去寻魏衡签字。 但没想到魏衡竟病了,整个人昏昏沉沉病恹恹的,十分可怜。 尹宛向来心软,哪能放心一走了之,当即收起和离书留下来照顾他,打算等他好全再离开。 没成想,这一照顾倒是将自己都赔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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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提瓦特魔神日记
最初想写日记是为了记录我和嘉禾的点点滴滴。但是人类的生命何其短暂,在我感觉没过多久的时候,她已经垂垂老矣,拉着我的手跟我告别了。 但是我将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于是三千七百多年后,我在璃月的房间被我的日记堆满了。真是奇怪,只是记录了一些和大家的日常,还有漫长生命中相逢又别离的友人和孩子而已,怎么就写了这么多? 我疑惑的同时,在甘雨的指导下,去冒险家协会挂了一个委托。 “什么?奖励真的是三百原石,五十万摩拉,还有三百本紫色的经验书吗?”叫凯瑟琳的人造生命仿佛卡壳了,不敢置信的重复。 我肯定得点头,又反问她:“不可以吗?我的日记很重要,我觉得它们值得。所以希望凯瑟琳小姐也为我安排最优秀的冒险家来接取这个委托。” “当然可以…您的要求我明白了。” 于是三天后,一位金发金眸的异国少女,带着一只会飞的不明物接下了委托,找到了我。她们热情极了,虽然嘴里总是嚷嚷着一些不要大保底、快进卡池之类的不明所以的话,但是很快就帮我收拾整齐了日记,且没有丝毫损坏。 我满意的付了报酬。 叫荧的旅行者看起来想把我供起来,幸好她的旅伴,也就是不明飞行物派蒙阻止了她。 后来,新的风和故事伴随着荧的到来也到来了,我又有了新的、值得珍藏着记录下来的故事,和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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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战神结婚后
接档文《每个世界谈恋爱》,欢迎大家去收藏^--^*霸王花颜摇意外穿越到星际,因为帝国基因库强制配对,和帝国赫赫威名的战神结婚。哪知这个世界竟然是快穿者攻略的一个未来星际世界,而她在快穿者的剧本里,是战神早死的弱渣前妻。战神作为星际最强大的战斗种族,心里只有战斗和修行,其他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浮云。颜摇作为战神的纯人类前妻,因为寿命短、战斗渣,很快就因意外死了,给那位穿成精灵族圣女的快穿女腾位置,成就一段美好的神仙爱情。去你的神仙爱情!颜摇看到抱着她困觉的战神老公,一脚将他踹下床,决定先下手为强,直接和他离婚,给他和圣女腾位置,不用快穿女对她出手。被离婚的战神:“……”发生什么事?老婆为什么要和他离婚?他做错了什么?PS:女主看到的快穿者剧本,其实是系统拟定要攻略完成的任务,不是真实的世界走向。PSS:高武高魔的星际时代。阅读注意事项:【1、女主是霸王花妖和纯人类的后代半妖,本身就是大写的玛丽苏,金手指爽文,剧情慢热。【2、大宇宙时代,种族多样化。【3、众口难调,如果实在不喜就点叉吧,就别互相伤害了=。=*下一篇星际预收文:《被宇宙暴君饲养》宁琢言穿越到大宇宙时代,被当成柔弱的宠物,送给神秘的翼族皇帝。翼族的皇帝出身光翼一族,地位尊崇,武力强大,天生情感淡漠,据说是宇宙中最不好相处的种族,可爱的小宠物更无法激起他们心中的任何情感。直到柔弱的蓝星人被当成礼物送到光翼族的皇帝面前。皇帝陛下每天都在苦恼怎么饲养好脆弱短命的蓝星人,养到最后,竟然养成了光翼族的皇后。对此,宁琢言是懵逼的。你们宇宙种族都是这么不讲究的吗,竟然饥不择食到将宠物养成老婆,还整天要和老婆一起去其他种族面前秀恩爱打脸。*接档文《每个世界谈恋爱》叶落还是个误入歧途的嚣张小太妹时,就将所有人心目中的男神拿下,大学毕业后两人顺利结婚。正享受美满的婚姻生活时,她却莫名其妙地穿越了。幸好她每次都能遇到男神老公,和他继续谈恋爱。每个世界里,叶落都会遇到携带各种金手指的人生赢家,并有意或无意地将她炮灰掉。叶落只好一边谈恋爱,一边当个金手指收割机。某一个世界,叶落穿成真千金的妈。刚穿过来,就看到女主——假千金头顶上飘着的系统面版,存在感太强,她一个没忍住,伸手将它捏碎了。叶落:“……”女主的金手指又没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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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搅家精[七零]
好吃懒做,自私自利的姜苗穿书后, 忽然发现,文中宁愿让自己婆娘饿死,也要去救济别人的老好人是她丈夫,烧掉亲妈录取通知书的混账是她儿子。 而她就是那个被儿子毁掉前程,被丈夫饿死的倒霉路人甲。 老好人丈夫:嫂子家孩子多,你饿着没事,不能饿着孩子们。 儿子:妈,他们都说你是知青,你既然嫁给了我爸,那就不能返城去上大学。 侄女:二婶,你这么大人了,怎么可以不把肉让给我吃,新衣裳让给我穿? 原女主:你怎么可以不让你丈夫养我和我妈,不资助我上学,你太自私了。 姜苗:……去你奶奶的腿。 后来,姜苗成了远近闻名的搅家精,把老好人一家折腾的苦不堪言。 老好人丈夫跪在地上乞求:姑奶奶,求求你,和我离婚吧…… 姜苗冷笑:想离婚?赔我的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当牛做马费。 后来,姜苗拿着一沓钱,耀武扬威的返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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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反派在虐文里秀恩爱[重生]
云镜跟男朋友吵架时意外坠楼死了。 死后才知道,自己竟然是一本狗血虐文里的蠢毒炮灰,是男主用来虐女主的工具人。 男主追她、前期对她好,不过因为她跟女主长得有几分像。 而那个和她订过娃娃亲的书中大反派,却在她死后变得疯狂暴戾,一心为她报仇,一直和男主作对,结局也很凄惨。 云镜一直以为前未婚夫冷漠无情,没想到他其实爱惨了她。 云镜获得了一次重生机会,刚好回到和大反派提完终止婚约的时候。 大反派一如既往的高冷:“好。” 还是晚了一步,云镜懊恼不已:“我……” 大反派难得多了句嘴:“还有什么要求?” 云镜眼睛一亮:“要求就是,婚礼我想要盛大一点。” 岑惊澜:?! 世人都道大佬岑惊澜有钱有势,却心狠手辣、不近女色,至于未婚妻云镜,不过是他立人设的工具人,迟早被抛弃。 然而,当原书男女主闹分手的时候,岑惊澜和云镜正在举行轰动一时的盛大婚礼; 原书男主因为吃醋失手伤了原书女主时,岑惊澜正兢兢业业替逛街的云镜拎包买单; 原书女主消失,原书男主焦头烂额时,岑惊澜跟云镜正在度第N次蜜月 …… 望眼欲穿等着接收岑惊澜资产的原书男女主:说好的早死破产呢? ◆我们在兢兢业业走虐文剧本,结果你们在秀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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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穿过的世界融合了
作为资深救世主养成专家,艾瑞穿梭在不同世界里,扮演过很多角色,也撩过很多人。 对此她要自豪地说一句:没有她教不成的种族,也没有她撩不了的救世主。 直到有一天她完成所有任务回到自己的世界,艾瑞躺在自己柔软的床上做了一个梦。 在梦中,那些对她死心塌地的救世主一起齐站到她的面前。 身为半仙的女儿轻声道:“母亲,只要弟弟死掉你就会只爱我一个人了吧?” 身为精灵的儿子认真道:“妈妈,我们一起去向老爸坦白吧,干掉那个野男人我们还能好好生活在一起。” 身为血族的丈夫微笑道:“亲爱的,杀掉这些野种我们还能再生一个。” 艾瑞一下子惊醒了。 …… 几天后艾瑞发现,她所在的世界居然融合了?!! 她的梦,成真了。 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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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饲
秦观月天生媚骨,一朝狸猫换太子,她从卑贱香姬成了即将殉葬的俪贵妃。 在秦观月眼中,那位白玉无瑕、被世人捧在神坛的权相顾珩,是她的保命符、青云梯。 哪怕用尽手段心机,她也势要将他变为自己的裙下臣。 身份被顾珩戳穿,观月眸泛水光地伏在顾珩膝边,我见尤怜,“我便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能瞒过丞相……” 为诱顾珩出手相助,观月扭着曼妙腰肢,红唇娇艳,“丞相不想有个自己的孩子吗?” 利用完顾珩,观月怕他纠缠不休,于是背向顾珩垂眸含泣,佯装忍痛割爱,“丞相怎能为我毁了一世青名。” ** 起初,顾珩厌恶极了秦观月的那双眼,总像在暗渡情波,太过轻浮。 可之后的每一夜,他皆被绮梦缠身。每每梦中浮现,尽是那双娇怯含羞、秋波盈盈的眼。 即便知道她虚伪自私、贪财怕死,却还是难以把持地被她骗了心,愈陷愈深、几近疯狂…… 直到某日亲眼看见秦观月面含羞色地投入别人怀中。 顾珩神色阴郁,眼神冷得仿佛结霜一般。一声脆响下,生生握断了手中的玉拂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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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女配,爆料躺赢
沈星瑶穿书了。 穿成了书中一个十八线没有名字的小演员,穿过来时,正准备和本书中最冷血阴狠偏执的大反派周宴临签署两年期限的合约婚姻。 合约摆在面前。 每年两千万,送两套大别墅,各类名牌服装鞋包无限供应,外加其他福利若干。 婚后不用履行任何义务,非必要不要出现在周宴临面前。 唯一条件:甲方需要时,乙方须配合演戏。 …… 从未见过如此天上掉馅饼之事! 见钱眼开沈星瑶,眼睛一闭:签了! 签约前夜,沈星瑶意外得到一个吃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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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嫁
傅吟惜爱慕裴衍之多年,虽然身边人多有劝阻,可因为裴衍之一直没娶妻,她便从未有过放弃的念头。 春猎那日,皇帝遭遇刺杀,傅吟惜以身挡箭得来了一个讨要赏赐的机会。 病愈封赏之时,她跪地叩首,嗓音轻软而又坚定:“陛下,臣女想请陛下赐婚旨一道。” 老皇帝那精明的眼睛微微一闪,“哦,是谁?” “是……翊王。” 那个不受宠的,甚至是被他厌恶的儿子。 事后,裴衍之问她:“值得吗?” 傅吟惜抬眸轻笑:“值得,只要能陪在你身边,那便值得。” 她一向清楚他的抱负与所求,他想要皇位,想要这天下,那她便助他,陪他。 她想,一辈子这么长,总有一天他会被自己打动。 直到那日,皇城宫门被层层破开,裴衍之拿着老皇帝的亲笔诏书立在太极殿外。 她一身士兵打扮躲藏在人群中,还来不及上前祝贺,便见一位宫妃奔向他,与他相拥在了一起。 她才知原来他的眉眼可以这般温柔,她也才知原来他并非不懂情爱。 傅吟惜感受着心口处传来的疼痛,清醒地从人群中逆流而去。 她穿着这一身跟来,原是做好了一切失败与他同生同死,谁知此刻却成了个笑话,正如同她这一段婚姻。 是夜,裴衍之卸去一身盔甲,语气随意地问侍从:“王妃呢,还未从府里接来?” 话音落下,还没等侍从回答,殿外匆匆跑来一名暗卫,道:“陛下,府中走水,王妃、王妃她没有逃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傅吟惜死了,唯独裴衍之不信,他不信当他君临天下的那一刻,傅吟惜却没有陪在他身侧。 “找,继续找,掘地三尺,也要把她给朕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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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抛夫弃子了海马王子
正当红的美艳女明星苏妍妍一脚踏空跌入海里,谁知竟然意外来到了一个所有人都是海马变的海底国度。 作为外来者,苏妍妍被押到了一身白衣冷清矜贵的王子殿下面前 谪仙般的男人凤眸淡淡的撇向她,模样高贵不可冒犯 为了活命,苏妍妍故意将其勾引到手 吃干抹净了不止一次后苏妍妍趁着对方虚弱期间逃出了海底,本以为可以安然无恙的继续当她的女明星 不会有人发现她与异族王子这段旖旎的往事 然而,某日素人媒体在街头意外发现一名惊为天人的长发白衣美男,怀里还抱着两只人类幼崽 俊美如神袛的男人淡漠的开口: “我来找苏妍妍。” “她抛弃了我和孩子。” 怀里长相酷似苏妍妍童年照的幼崽难过的撅起了嘴巴: “妈咪不要我们了。” 次日,国民女神苏妍妍抛夫弃子的标题挤爆了头条。 众人纷纷惊呼: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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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甜
1.霍斯年,神话级顶流歌手,年少成名,张扬恣意,神颜完美到无可挑剔,当初在音乐盛典上的三键成曲,更是一夜封神。 霍斯年的存在,代表着性感和热烈,男神投票中,他的锁骨杀,位居榜首。 线条利落分明的锁骨任谁看了都脸红,网友戏称,好想把名字纹在霍斯年的锁骨上,却不料得到正主回应:“行啊,做梦比较快。” - 某天,霍老爷子从乡下带回来一个小姑娘,孟柠。 小姑娘一双杏眼,怯生生的看着一头金发,背着吉他下楼的霍斯年,后退了一步,仿佛碰上了社会不良分子。 霍斯年懒懒抬眼,看着小姑娘湿润的眼角,心念一动,忍不住逗她:“来当我的小媳妇?” 2.孟柠渐渐长大,是A大公认的女神级校花,为人清冷如烟,追求者无数。后来,有人拍到,校花深夜从一辆顶级超跑下来,并和车主举止亲密。 当晚,校内论坛被这组照片疯狂刷屏: “校花也会为钱折腰啊” “原来平时都是假清高,人品也不过如此” “男的连脸都不敢露,怕不是丑的见不得人吧” 许是超跑太过惹眼,当晚有人匿名发帖爆料:◆神秘男子是顶流霍斯年,正和A大校花交往中◆ 帖子一出,不止在A大,更是在网上掀起热议。 万千网友直呼不可能,并称之为年度最假爆料! 3.霍斯年出道8周年演唱会上,大屏幕中的男人汗水浸透白衬衫,单薄布料贴着劲瘦流畅的腰脊,爆发的荷尔蒙一如曾经热烈又性感,敞开的衣领露出冷白如玉的锁骨,上面隐约刻着字母。 众人震惊,都在猜霍斯年锁骨上的纹身是不是人名。 直到霍斯年微博宣传新歌《臣服》,专辑封面是线感凌厉,被众人推为最性感的锁骨,上面俨然纹着leMoN,并配文: 我心甘情愿,为你臣服。@孟柠 *年龄差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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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虐文男主的偏执竹马后
一觉醒来,陆衍臣穿成了一本虐文男主的病娇弟弟。 原著中,男主宋清时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七岁那年,宋清时母亲因病去世,亲戚们左右推脱,没有一个想养他。 最后,还是原主父亲将他领回了家,寄住在他家。 万万没想到,这却是他噩梦的开始。 宋清时的母亲是原主父亲的初恋,因为这层原因,原主母亲处处看他不顺眼,不仅天天刁难他,还教唆原主一起欺负他。 在长年累月的欺凌下,宋清时养成了一副自卑的性子,以至于他遇到渣攻后,渣攻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感动不已,就算出轨约炮冷暴力也仍是选择原谅他,即便心里疼得滴血。 陆衍臣穿过来后,看着躲在父亲身后的柔弱少年,心里起了一丝怜惜,心想这么可怜的小孩,怎么忍心欺负他,他一定要好好对他。 原主妈妈让宋清时睡地板时,陆衍臣道:“清时哥哥,你也睡床上。”于是便把他拉到床上了。 原主妈妈偏心,只给原主煮蛋羹时,陆衍臣舀了一大勺蛋羹到宋清时碗里,道:“清时哥哥也吃。” 班上同学听说他是私生子,欺负他时,陆衍臣挡在宋清时面前,冷声道:“谁敢欺负我哥!” 后来,两人长大后,陆衍臣唯恐他又看上渣男了,有些不放心地道:“哥,你不要喜欢秦嚣好吗,他配不上你。” 宋清时脸色淡了下来,状似漫不经心地道:“哦?你觉得我喜欢他?”眼神却晦暗如深,眼底下仿佛有岩浆流淌。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陆衍臣已经成了他的心魔,日日夜夜折磨着他。 十八岁,他趁陆衍臣喝醉时,夺走了他的初吻; 二十岁,他将陆衍臣灌醉,将自己送给了他……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坏哥哥,只不过,他所有的心机都只为陆衍臣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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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玩家后我成了海王
【长文可宰,回来了,恢复更新】【建议不要屏蔽作话,每章掉落轻松小剧场哟~】——————————————————————作为死亡之海中平平无奇的长生种,无聊的人鱼赛克斯意外得到破损系统核心,拥有了召唤异世界玩家的能力。漫长的生命是多么无趣啊,希望所谓的玩家可以给我带来一点乐趣——赛克斯抱着这样的期待将他们召唤出来。看着玩家们探索海域、追溯历史、挖掘宝藏、征服其他种族……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赛克斯:我是小可怜?你在说一条独占死亡之海的人鱼领主吗?玩家:别说了,我们都懂(捂嘴哭)宝宝勇敢飞,妈妈永相随!赛克斯:······赛克斯:我毕生的愿望是征服世界?我自己怎么不知道?玩家:(推窗)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赛克斯:······等等,这不是隔壁大章鱼的领海?#关于异世界人鱼对第四天灾一无所知这件事##召唤玩家后,我被迫成为了海王##不是那个海王,是这个海王#(我流第四天灾,希望能呈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口味各异,不喜烦请自行点叉,不接受任何写作指导。因参与过幼苗活动,非v章常见打卡评论,并不是刷分!宝宝们可以用新评论把它们压下去~——————————————————————————无cp接档预收《我在异界求生的那些年》文案一:原以为人死如灯灭,再睁眼却已经到了异世界。“您可真好看啊。”路边随手捡到的骷髅头感叹道。斯科特对此嗤之以鼻,把骷髅头重新塞了土里——自己还是原来的脸,那长相究竟有多平凡他还不知道?但他却未曾想,这样的言论遍地都是——“你要是再早生上许多年,恶龙抢走的就不会是公主了。”“这是神明才有的美貌,你一定是个好人!”越是在强大的生物眼里,他的长相似乎就越好看。斯科特不堪忍受,索性披上黑袍和巫妖为伍,一群骨头架子总不会有什么审美了吧?“死亡之神在上,这是何等美丽的骨骼啊!”雪白的骨头却纷纷为他的到来唱起了赞美歌。文案二:“最近大陆上似乎流传起了勇者的故事?”面前的人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勇者?勇者……不就是您吗?”斯科特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法杖,忍不住陷入了沉默——谁家勇者会是个亡灵法师?“难道我们不是勇者小队吗?”他法杖上的三颗骷髅头抗议道。“我是皇宫的骑士。”最大的那个语气冷静而克制。“我是尊贵的全系法师。”中间的那个傲慢的姿态十足。“我?那我是牧师!”最小的那个连骨头都泛着圣洁的金光。“而你,是预言中最伟大的勇者。”他们异口同声。斯科特:这片大陆还是毁灭吧,没救了。【主角是披着普通人皮的小疯子,本文从头到尾无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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