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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经过营房,她走后,乔治就从房间出去,再书房见男爵,伯罗萨男爵吃晚餐时不喜欢听乐曲,而是喜欢让乔治在一旁念经书。

    在这个年代,除非是经过神职人员教导过,有诵经需求的人,普通人,就连贵族子弟,也不一定识字。

    “父亲,我们在老港口以西二十海里的地方又发现了海盗伪装成商船的通行踪迹,大约有一二百人之多,他们很有可能暂时藏在西边的几座荒岛,要不要登岛去剿灭”

    男爵长子身上还穿着盔甲,他象是刚从海防骑士团回来,身上有股大海的咸味。

    “他们不久前才夺走了一船的铁器,如今怕是装备精良,如果要登岛,我们得把防守在乡村的骑士召回来,并征些士兵,恐怕要花些时间。”

    伯罗萨男爵丝毫没把这群海盗放在眼里,他摆摆手:“先派两个人过去谈谈,最好是让他们投降归顺。”

    约瑟芬.香缇方才来时刚与男爵探讨过真主的仁慈,她说过,人越活距离天堂越近,要多做善事,避免杀戮。

    外貌美艳而性格清丽的约瑟芬是多么迷人,他想到这里,顿时觉得不能娶约瑟芬这样的女子做夫人,真是遗憾。

    约瑟芬.香缇,是香缇家族长子孀居的寡妇,她生下了香缇家族的继承人,虽然也有两个小叔子在世,但她却是如今香缇酒坊当家做主的实权太后。

    家族里的人都对她格外诚服。

    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这位夫人有好手腕,她曾做过领主宫的侍女,人脉宽广,不仅可以少交杂税,还能拿到许多贵族的订单,偶尔花时间去宽慰男爵那老迈的心灵,本地的生意就能高枕无忧。

    天幕透着深蓝,香缇庄园在镇外,回家要途径金玫瑰酒坊,约瑟芬坐在点缀着丝绸的马车内,她抬起手臂,喷了点玫瑰味香水掩盖老男爵身上的狐臭。

    约瑟芬穿着一身寡妇专用的黑色塔夫绸,宽阔的坦领边镶着蕾丝,大裙摆,束胸下的一尺细腰,更衬托出她风华正茂。

    “那里新开了一家酒馆”约瑟芬看见了此刻灯火通明的特丽农花园,就在金玫瑰酒馆不远处,里面进出来往的人,并不比金玫瑰酒馆少。

    特丽农花园外,一两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扶着墙根往外呕吐,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约瑟芬看见了,感到奇怪。

    一般情况下,有钱的人喜欢喝葡萄酒,只有穷鬼才会因为灌多了啤酒而酩酊大醉,难不成特丽农花园的葡萄酒很醉人

    约瑟芬询问了自己的车夫,车夫却答:“特丽农花园里不止卖啤酒和红酒,还有一种白酒,喝起来火辣无比,余韵却很香醇,这酒很烈!卖的也贵,还限量。”

    约瑟芬闻言,若有所思。

    “明天你去买一份带回来给我尝尝。”

    香缇夫人竟然邀请她,出席伯罗萨男爵举办的舞会。

    信上还说,香缇夫人对她的白酒很感兴趣,想购买配方。

    玛格丽特把这件事讲给伊莎贝拉和妈妈听了,二人都认为,这不是一件好事情。

    “我不会去的。”

    自己还没把钱赚够,地头蛇就想来分一杯羹,玛格丽特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起来太像个软柿子了。

    她立刻给香缇夫人写了回信,拒绝了她的邀请。

    写完信,玛格丽特就马不停蹄的赶去酒坊。

    酒坊里的员工们,每个工序都有人在工作,他们每一天都要使用三桶粮食和四桶麦麸,酒曲更是每天都要制作。

    一层的仓库里,堆了小半库陈酿后即将蒸馏的酒。

    玛格丽特把亚丁叫出来,告诉他或许过几天会有人潜进酒坊窥探秘密。

    亚丁顿时露出警觉的神色。

    “我待会儿就去市场上买几条狗栓在仓库里。”

    “不仅如此,你把甑锅外面套一层木板掩盖,再做一批失败的酒曲放在外面。咱们这种酒,最重要的秘密就是酒曲和蒸馏器。”

    回到鸢尾街,玛格丽特把自己关进卧室。

    她列出了自己目前的商业配重,发觉酒类的收入竟然占据了大半。

    如果她的酒水产业受到了打击,那么就会产生连锁反应,破产也不是不可能。

    也就是说,她必须开发出别的,能带来经济价值的东西了。

    食品类虽然能够带来一时的暴利,但竞争门槛太低,如果是超出这个时代的工业品,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模仿了。

    玛格丽特暂时还没有灵感,她来到厨房,准备给自己做点好吃的饭,厨房里,女仆莫莉拿了一把小锤,正蹲在壁炉边敲木炭块,煤炭块,准备升起烤炉的火。

    一扭头,阿曼特就叫她,东拉西扯的问她家里有几口人,是做什么的。

    不与这些人应酬,以后又怕难以开展工作,她只能陪着耐心的说道。

    等到了晚上,众人散去,玛格丽特回了宿舍,正打算与哈洛特一起拿着盆去打水。

    人还没出门,外头就有个从来没印象的女杂工提着一铁桶的热水来让她用。

    玛格丽特看着这桶水又烫又重,连连说不用了,“锅炉房就在楼下,我自己去也很方便,下次不要再这么麻烦了。”

    那女杂工才道晓得了。

    屋里,就连哈洛特在旁边看着也瞠目结舌,“原来,做管事日子这么舒坦吗?”

    第 24 章   二十四

    做管事日子舒服不舒服,玛格丽特并不知道,但不用凌晨五六点就顶着寒气从被子里钻出来,那是相当的爽。

    如果生活的节奏可以慢下来,那么这座庄园其实是十分具有田园自然韵味的。

    玛格丽特习惯性的早醒,却硬逼着自己躺到了天亮才起来。

    等她穿好衣服,舒舒服服的吃了个早餐,顺着花园的小路朝主宅走,这会儿正是山谷里的日出。

    潺潺溪流在平缓的草地上蜿蜒,积成水塘,倒映着朝霞。

    园丁将窖藏过的郁金香种球栽进水塘沿岸的花圃,兽医牵着两条水猎犬从鹅卵石小路经过。

    这两只狗前几天陪凯尔劳伦斯两位去钓过鱼,回来之后就食欲不振,兽医觉得棘手,要拉去镇上找其他兽医一起瞧瞧。

    玛格丽特与它们擦身而过,鞋面被两只大黄狗舔的黏糊糊的。

    她无奈地快步走进庄园建筑中,一般情况下,在这个时间,她早就已经干活忙的脚不沾地了。

    像今天这样悠闲,让人恍惚回到了上辈子不用当牛马的时候。

    玛格丽特顺着楼梯往上爬,到走廊里,就看见储物间,贝思在像前两天嘱咐她一样,嘱咐着新来的女仆。

    “索伦来了吗?”

    “大人,他们已经到了左翼的大厅。”

    赛巴斯蒂堡,领主宫。

    这座城堡建立在一座距离兰埔斯郡丁戈港八十里路之外的山丘上,优美而庞大,特别是庄园后那华丽的玫瑰园,依稀可见曾经的女主人的审美。

    雨后的晴天,盛放的玫瑰香气烂漫,这一日是家族祭奠亡灵的日子,领主恩克.赛巴斯蒂坐在长桌前,等待他的两个儿子服软,来到这里祭奠他们的母亲。

    恩克已经年迈,他穿着丝绸袍服,却掩盖不住脸上的病气,身旁端坐的是他的第三任妻子,她叫伊芙娜,是珀莱特伯爵的小女儿,作为继母,伊芙娜甚至比自己的两个继子还要年轻。

    伊芙娜年轻,容貌美丽,在王都时曾与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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